浙江在线12月29日讯
工地施工影响周边房屋安全的事屡有发生,一般情况下,大家肯定把责任都归于打桩影响,但如果这些房屋本身基础薄弱,又该如何处理呢?
温州平阳法院判决一起类似案件,就考虑到“先天不足”问题。5间受损房屋的所有人,虽然被判获得赔偿,但只能拿到90%的价值损失。
工地打桩,隔壁房子开裂
2006年6月,家住平阳县横阳东路62号的高女士,经常在家中感觉“心慌慌”,距离她家不远的一处工地,每天打桩带来的剧烈震动,让她的房子惨遭“牵连”。
不久,高女士发现,房子墙壁出现裂缝,而且一到雨天,漏雨情况很严重。她一打听,邻居也有类似烦恼。横阳东路52-84号的房屋,大多出现“险情”。
打桩的工地,是浙江金萨克服饰皮具有限公司正在修建的职工宿舍。打桩点就位于受损房屋南侧12米开外。
住户们认为,虽然他们的房子建于1991年,但如果不是打桩震动太大,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破损。
受损房屋存在先天不足
双方经过多次交涉,部分住户与“金萨克”签订了赔偿协议,但仍有5位住户不满赔偿办法。
2008年1月18日,双方委托温州市建筑地基处理研究所,对横阳东路52-84号住宅安全进行技术鉴定,并判断是否由打桩施工造成。
3天后,该研究所出具鉴定结论,确认房屋受损确实因打桩引起,已属B级危房。
不过鉴定结论中还提到,这些房屋系条形基础,本身结构薄弱,而且房屋间的道路用材结构,便于打桩的振动力传递。
也就是说,房屋受损,既有“先天”缺陷,也有“后天”影响。双方为此争论不休,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谈妥。
法院判决赔偿九成损失
2008年4月28日,平阳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方认为,他们的房子受损后,明显“贬值”不少,加上维修加固房屋、误工费等,对方至少赔给每户7万多元。
而“金萨克”则坚持,综合楼施工打桩,导致周边一些房屋受损,这个他们承认,但那些房屋本身基础薄弱,打桩仅是加剧损害,所以不同意全额赔偿。
法院委托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计算这批危房未恢复原状前,可能减少的价值,每户约为两万元左右。
考虑到受损房屋先天不足,法院判决“金萨克”赔偿房屋价值损失的90%,共计9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