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0日讯
12月12日11时18分,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5车追尾,两辆轿车里的6人被压在一辆槽罐车下,无法逃生(早报12月13日曾做报道)。事故昨天有了处理结果,肇事的槽罐车司机被认定为全责。
高速交警调查后认为,事故发生时,槽罐车司机高某没控制好车距,在面对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当,是导致这起事故的最直接原因,应负全部责任。
事发后,高某所在单位——宁波立鑫化学品运输公司拿出了170万元赔偿金,赔偿金的分配仍在进一步商讨中。3名遇难者家属提出,死者当时携带了贵重物品,对“每人30万元”的赔偿建议,他们表示不能接受。
交警告诉记者,肇事司机还将面临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总赔偿金额可能高达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