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杭州严禁公款游山玩水 发现一律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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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0日 09:02:4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杭州市纪委、监察局下发《杭州市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重申党员、干部“十不准”:
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
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考核奖励和节日庆典活动。
《通知》要求,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奢侈浪费等消极腐败现象多发的特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要深化作风、强化监督;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转移费用负担,不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
如果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特别是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予以曝光。
来源:
杭州网-都市快报
作者:
王佳佳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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