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0日讯
7名20岁左右的小伙子,在今年4月至7月间,一直“抱团”走遍浙江各地,目的是去洗车店当洗车工。
他们为何热衷于当洗车工?原来,他们只是以洗车为幌子,在清洗客人的汽车时伺机窃取车内财物。今年7月,当他们来到宁波准备大干一场时,终被一网打尽。昨日,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林某等7人提起公诉。
千里迢迢来“洗车”
林甲、林乙、覃某、杨某、小峻(化名)、黄某、吴某7人都是湖南人,且系同乡,年龄大多在20岁左右,其中小峻是未成年人,只有17岁。
今年年初起,林甲和覃某在温州一家洗车店打工。4月1日,林甲在洗车时发现车内有一万元现金,心生贪念,便偷偷拿走和覃某分赃。两人随后离开了洗车店。
钱来得这样容易,两人分外高兴。他们马上打电话告诉了在杭州打工的杨某和小峻,杨某又告诉在金华打工的林乙和黄某。有这样轻松赚钱的“好工作”,四人决定改行,和林甲、覃某一起去做“洗车工”。
今年4月至6月,他们先后辗转于温州、台州、金华、丽水、杭州、绍兴等地,成为一个专门的“洗车工团队”。为方便自由搭配,他们吃住在一起。每到一处,先找个宾馆或小旅舍住下,随后,一般由二人自行结伙,用假身份证去洗车店或其他汽车服务公司应聘洗车工。在洗车时,专门留意车内财物,一人掩护,一人行窃,得手后便丢下洗车工具悄悄溜走。他们偶尔也顺手牵羊,盗窃店里的财物。利用这种手段,他们将偷来的钱一部分用于支付生活费用,其余大部分由参与盗窃的人平分。
今年6月,远在湖南的吴某在电话里得知同村的人在浙江“赚大钱”,也从老家赶来,加入到“洗车工团队”。
最多一次偷了2万元
今年5月10日,6人在瑞安找了家宾馆住下后,杨某和覃某就迫不及待地“行动”起来。当天下午,两人在一汽车美容店,以洗车工为幌子,窃得3000余元的手机一部。
第二天,林乙和黄某也找了家洗车店应聘。但这一回,林乙在偷钱时被车主察觉,两人被警方抓获。后黄某被释放,林乙被处行政拘留12天。
这一事件却并未对这个团伙产生震动。5月12日,杨某和覃某又利用同一手段窃得1000元。5月23日,黄某等5人去拘留所接回被释放的林乙,随后6人“转战”杭州。5月29日,林甲和黄某在一家洗车店窃得8000元,5月31日,不思悔改的林乙和杨某在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窃得4000元。
经查,7人中除吴某外,涉案款项大多在2万元以上,最多的达47900元。他们中最多一次从车内偷得2万元。
旅店里,七个毛贼一锅端
7月初,随着吴某的加入,这个7人团伙从绍兴来到宁波。
7月5日一大早,杨某带着吴某找到了宁波江东区一家洗车店应聘。8点左右,杨某窃得一辆越野车内的一叠现金后,走到吴某身边悄声说:“我走了。”吴某也跟着溜走了。
也就在当天早上8点左右,林甲和黄某在一家洗车店窃得现金9800元;林乙和小峻也另在一家汽车修理店窃得两部手机价值3794元。
几家洗车店同时发生盗窃案件,且当天招聘的新员工均去向不明,警方迅速侦查,后于7月6日在旅舍抓获了7人。
办案检察官提醒,洗车店店主在招聘员工时要谨慎把关,同时加强监管,车主在洗车时最好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以免“洗车”却遭“洗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