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择校收费标准超过3万元的,要降到3万元以内。”昨天上午,浙江省物价局在全省价格工作会议上部署了2009年将要落实的政策和计划。会议上,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进一步降低高中择校收费标准,直至最终取消择校费。
同时,社会力量承办但由国家机构提供办园场所或者享受财政经费补助的幼儿园的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对社会力量利用非财政性资金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幼儿园,实行收费备案制度。
此外,制定和实施减轻企业负担的价格政策措施;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收费;协同交通等部门组织实施高速公路货运计重收费政策;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全面实现工商用电同价。
据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总体呈现逐步回落趋势,预计今年上涨5%左右,如扣除年初特大冰雪灾害影响等因素,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基本实现了预期调控目标——4.2%左右。明年推动市场价格上行的因素将比今年明显减弱,全省明年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