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拿到3万多元的补发工资,年过七旬的赖成昌老人老泪纵横,“真是喜从天降,喜从天降啊!”
赖成昌所说的喜从天降,是经过省民政厅、丽水市和莲都区三级民政部门的多名干部近一周时间的调查核实,查阅百余份文件、核对近千张单据后,使他的部分工资“失而复得”。
去年10月初,我省民政部门统一对全省1984年前分散安置的部队退休干部上门逐户调查摸底,民政干部登门拜访赖成昌老人,询问起他的工资情况,老人如实填了调查表。调查人员发现,老人工资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
由于时间跨度较长,其间部队经历了多次工资调整,要查清这笔账,工作量非常大。
由省民政厅组成的调查组立即赶赴丽水市莲都区。他们在当地民政局尘封多年的档案库里,翻箱倒柜,找到了老人当年从部队病退的原始记录,发现赖成昌是1976年从部队病退回到老家的,安置时年仅38岁。
一张张单据、一份份数据……省民政厅4名干部和相关人员认真查对了整整两天,结果发现, 2006年部队工资调整期间,因莲都区负责安置工作的一名干部突发脑溢血不幸成了植物人,导致在工作交接中出现了疏漏。
于是,民政干部登门道歉,当场送来了补发工资。这让赖成昌老人既意外又惊喜。“为我的工资,政府部门花这么大力气认真对待,真是太感谢了。”老人动情地说。
记者点评:为了一名普通军退人员的工资问题,该不该如此兴师动众?答案是肯定的。从“兴师动众”为赖成昌补发工资这件“小事”上,我们看到民政干部身上所体现的“以人为本”工作理念,他们真正做到了有错必纠,从而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