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这几天,三门县泗淋乡组织委员何贤浪正忙着给19个行政村130多名村两委干部的工资薪酬进行民主考评打分。他告诉记者,2008年的村官薪酬民主评议工作已接近尾声,两个规模相似的村,同样是村支书或村民委员会主任,薪酬差距高达三四千元;就是同在一个村,同级“村官”之间的工资差距也达1000多元。这是该乡改革村干部薪酬机制,将评定结果直接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后出现的新气象。
去年6月,泗淋乡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对全乡村干部薪酬机制进行全面改革,将村干部每年薪酬由原来的固定工资加补贴改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实施村两委干部民主评议制度,规定绩效工资与民主评议结果直接挂钩,彻底打破了过去村干部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做法。
据了解,泗淋乡村官薪酬民主评议内容分工作业绩、社会协调能力、廉洁自律等6部分。民主评议由三部分组成:乡全体机关干部、上级部门驻派单位、学校等各线主要负责人对参评对象进行评议,占总分值的40%;所在村参评对象互评,占20%;所在村的县、乡两级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党员和村民代表评议,占40%。村干部的实际发放绩效工资等于标准绩效工资乘以评议结果除以100。
“村官”薪酬与工作业绩挂钩,充分调动了村干部们为民办实事的热情。岳井村党支书陈成贵告诉记者,过去村里分配工作,一些干部推三阻四找理由,如今都是抢着做。桃峙村党支部书记黄崇都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村干部奖金都差不多,工作积极性难免会受到影响。现在可不一样了,你做了多少事,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来不得半点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