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1日讯
据省教育厅统计,至2007年5月,全省共有流动儿童少年86.8661万人,其中84.6944万名流动儿童少年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
2008年12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较好保障了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有序入学。但是还有相当部分不符合省政府规定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如何解决他们的读书问题,却是一个需要探索的问题。
来自绍兴的省人大代表徐林土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建议》,建议进一步明确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的入学政策,大力发展“公办民营”的民工子女学校,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
存在三大问题
在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过程中,徐林土代表认为还存在着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本地教育资源不堪重负。大量外来人员子女的入学,使本地有限的教育资源十分紧张,学校超负,班额超员,不堪重负。以绍兴县为例,2008年9月,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98752人,其中外来人员子女24412人,与本县学生享受同等免费教育的有19377人,分别占全县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25%和20%。
二是如何解决不符合省政府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近年来,省政府坚持有条件地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免费义务教育,但是还有大量不符合省政府规定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如何解决他们的读书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三是关于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数量多、增长快,为解决他们的就学问题,一些地方采取简单的扩张方法,导致低水平办学的民工子女学校应运而生,个别地方非法办学屡禁不止。许多民办的民工子女学校以营利为目的,在校舍、教育设施、师资队伍、教学管理等方面与公办学校相比差距明显,造成新的教育发展不均衡。
建议大力发展
“公办民营”民工子女学校
徐林土代表建议,各地要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全面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面纳入当地义务教育的统筹管理。同时,要加大投入,加大省级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保障外来人员子女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要加强民工子女学校规范管理,逐步做到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队伍合格化、教育管理规范化。
对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应进一步明确政策,大力发展“公办民营”的民工子女学校,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办学成本实行“一费制”的收费政策,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防止非法办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