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30日讯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传出消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包括我省在内的5省市将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
昨天,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了解到,他们已拿到国家文件,我省在年前就已启动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实施细节仍在制订之中。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这次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早在去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已经开始制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省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把省属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全部纳入到企业养老保险。
去年6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力争到2012年让每一个人都有养老政策可依,同时初步确定浙江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缴纳办法。《意见》提出,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同时,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同时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新闻助读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为了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制度能够衔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基本一致。对于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收入差距比较大的问题,方案会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此次中央下决心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财政负担问题,因为近年来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上涨很快,而事业单位人员数量又很大,各级财政不堪重负。
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
据有关资料显示,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
上述人士表示,新的试点方案与企业职工目前推行的方案基本上一致,一旦按照企业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来发放,那么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待遇肯定会下降。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一位官员表示,由于享有国家拨款,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的退休金与机关公务员挂钩,仍处于一个非常高的水平。
据《第一财经日报》1月21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