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门前停车还得交费,合理吗?近日,杭州市政府批准实施《杭州市区单位门前停车泊位使用权归属界定暂行办法》。根据办法,今后,五大老城区、西湖景区等实行停车新政的城区,遇到这类情况,单位负责人可向所在区城管办提出异议,核查车位所占地的产权。
“应划就划”动了人家“私处”
停车新政漆划的泊位,涉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怎样既能停车又不影响正常通行,交警部门漆划前,做了很多准备,并会在当地社区进行公示。
尽管如此,部分车位仍经不住实际“考验”,或贴盲道影响通行、或产权不属于公共资源。最终,被“驱逐”出停车泊位。如庆春路的娃哈哈美食城,漆划泊位一出来,有关人员就拿着土地证、产权证、建筑竣工总平面蓝图等资料,把10多个停车位从停车新政泊位上“争”回。
城管部门介绍,当时,经国土、规划等多部门的土地资质审核后,这些车位的产权确实属娃哈哈美食城所有。
有异议时以土地证登记为准
为什么停车新政泊位会错划到他人的“私处”?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说,最早,是按要求“应划就划”,尽可能挖掘道路停车资源。对于部分空地的产权归属,漆划时他们并不清楚。若要请规划、国土等部门一同前往选址,等几大部门都有空时一起前往,会耽误工作进程。
“资料太多了。我们不可能把资料都背着,跟交警部门一起去核查。”杭州市规划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待单位提出异议后,看了他们提供的材料,我们还要去城建档案馆查资料,核对无误才能确认。”
该工作人员表示,1980年前的规划资料不全。有的产权资料尽管在1980年后,但也不一定与土地证上登记的资料一致。因此,有异议时,以土地证登记为准。
协调不成得打官司解决
6米长的停车位,若单位提供的产权资料界定后,刚好是公共资源、单位产权共享。这个时候怎么操作?
杭州市城管办规划处处长朱建明说,按现在实行的暂行办法,由市、区两级的城管、交警、国土、规划、物价等部门协调。“通常操作是,按所占的比例,返还相应的停车泊位。”比如说,涉及10个车位,公私产权比各一半。那么,双方协商后,把其中5个车位的使用权免费给这家单位,剩余5个纳入停车新政收费管理。
“到目前为止,拿着资料来核实的单位并不多,大部分是银行、饭店等车位需求量大的单位。”朱建明说。至今没有发生过协调不成的情况。“如果协调后异议较大,就要走司法途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