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省公安厅公布去年十大经济犯罪大案。其中,“6·15”特大合同诈骗案和梁珠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尤为引人关注。
“单起合同诈骗案的金额急增,非法集资类案件高发,涉案金额也高。”昨天,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黄宝坤说。
这两种犯罪活动也是今年浙江警方重拳出击的对象。
其他8起案件
1.杭州蓝孔雀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特大挪用资金案。合计挪用公司资金1.8亿余元,造成直接损失1.07亿元。
2.“11·30”世纪黄金非法经营案。全案总计查扣资金6763万元,查扣涉案物品价值870余万元。
3.“2.2”特大信用卡诈骗案。瑞安受害人陈某被骗走565万元人民币。该案为公安部督办,警方追回款物价值近300万元。
4.孙红伟等人特大非法经营案。这是我省公安机关破获的首例“无实物”(零查扣)烟草制品网络案。非法经营额达1250余万元。
5.竺力存等人系列汽车保险诈骗案。先后4次骗取保险公司赔偿金共75万元。
6.“4.18”非法制造发票案。销售假发票近300万份,案值4亿多元。
7.“4.25”假冒奥运纪念品案。
8.“8·12”非法买卖外汇案。累计发生外币交易约十余亿美元。
合同诈骗案
金额越来越大
2008年,全省共立合同诈骗案1400余起,约占全部经济犯罪案件近三分之一,涉案金额20余亿元。
虽然,全省合同诈骗案总数在下降,但单起案件的金额急增,其中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合同诈骗案件27起,同比上升了92.85%。
合同诈骗犯罪还有一种新动向,以骗人担保和恶意诉讼形式进行合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