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3日讯
利用假的汽车养路费缴讫凭证,骗取老乡20余万元的甘某、潘某,前天经北仑区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去年5月,王某来到宁波港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自己花了20余万元在老乡甘某和潘某那儿买的山东省汽车养路费缴讫凭证是假的。王某是山东某地一家汽车运输队的老板,他从甘某、潘某处买了养路费缴讫凭证,给下面的货车车主,而车主们向他反映那些凭证是假的。为此,他只得向警方报案。宁波港警方接到报案后,经过缜密部署,于前不久在上海将甘某和潘某抓获。
经审讯,来自山东的甘某交代,他曾在宁波经营个体运输业务,其间认识了王某。由于经营不当,甘某后去上海从事个体汽车维修业务,结识了在上海从事运输生意的江苏人潘某。
两人了解到,山东省某公路局为了方便那些在上海、浙江一带从事运输生意的山东籍车主缴纳汽车养路费,专门在上海设立了一个办事处,向司机出售汽车养路费缴讫凭证。因为甘某和王某是老乡,所以王某曾几次委托他代买养路费缴讫凭证。去年5月,甘某和潘某为了还清经营中拖欠的债务,伙同栾某、汪某等人,在上海从不法人员手中购买了大量假的养路费缴讫凭证,随后来到宁波,用这些假凭证骗取了王某20余万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