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统一部署与要求,截至3月31日,全省将开展为期40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统一行动的要求,全省将分别在2月20日、27日,3月5日、8日、20日、28日开展“蓝盾09-2号”系列集中统一行动,集中查处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违法行为。
此次40天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一律从严处理。严查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对超速50%以上的,必须吊销驾驶证;加强路面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规避检查的违法行为。同时对超员车辆所属客运企业两年内有超员违法行为记录并受到处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客运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处罚;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特别是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将依法从重处理;对疲劳驾驶行为,通过使用警报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注意;情况严重的,采取警车引导或预警的方法,将车辆引领至安全地带,责令驾驶人休息至消除疲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