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4日讯
昨日,记者从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获悉:新昌县1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自23日零时起被取消,乘客乘坐出租车不需再掏那“1元钱”了。
记者从新昌县发改局和县交通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中看到,之所以取消这一附加费是鉴于目前93号汽油零售价格已达到取消燃油附加费加价规定要求。
记者在昨日下午采访了新昌县汽运总公司和白云出租车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接到了这一通知,并通过不同的方式在最快时间里通知了出租车经营者。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多数市民还不知道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的消息,几位从出租车下客的乘客说自己本来也不知道,而的哥都主动告诉他们不用付那1元钱了。
据悉,新昌县出租汽车载客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是从2008年4月25日零时起开始实施的,已执行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