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绍兴2月9日讯(通讯员 裘红霞) 为深刻吸省内外相继发生的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按照新昌县政府的指示及《消防法》规定,2月6日晚11时许,新昌消防大队和公安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依法对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天赐温泉酒店进行强制关停。
对于天赐温泉酒店的消防安全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绍兴消防支队及新昌消防大队防火人员也曾数次深入该酒店现场办公,逐一指出存在的消防隐患,并依法对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停业整改。2008年2月1日,新昌县副县长冯军带队对天赐温泉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女浴室、男浴室均只有一个出口;屋顶耐火等级不足;过道排烟口少;四楼楼梯设置与图纸不符,二出口间距离超过80米;中庭过道无排烟等20余个消防安全问题依然未改正,而且在继续营业。
2月6日下午,新昌县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公安、消防、规划、发改、国土、七星街道等部门领导参加,对天赐温泉酒店的问题进行再次商讨,新昌县县长温暖在会上明确表示:天赐温泉酒店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必须用铁的手腕将其关停。当晚11时许,新昌县巡特警、七星派出所、消防等30余人组成的执法小组对天赐温泉酒店进行了强制关停,同时,该酒店负责人也签下承诺书,从2月6日起正式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