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6日讯
昨天下午,温州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市政协委员分别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根据报告,“两院”今年将更加关注民生问题,同时将着力审理好“涉企”纠纷,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崔盛钢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08年,市中级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切实改善涉案民生。在此基础上,2009年,市中级法院将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形势反映到司法层面的变化发展态势,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将围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金融和经济危机冲击下的司法应对,着力审理好涉企纠纷,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该院将坚持“枫桥经验”,落实调节优先的原则,坚持宽严相济惩治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并加大涉案民生保护力度,努力在改善涉案民生、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方面取得进展。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泽明在工作报告中提到,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发展,认真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大力促进社会和谐有序。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的各类案件,在依法打击损害企业合法利益、危害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的同时,也要注意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保障员工生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出发,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和拘留、逮捕等措施,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