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27日讯(记者 梁国瑞) 科技厅长作客浙江在线与网民互动交流,很多企业提出类似问题,想了解目前国家和省里,有哪些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今天上午10时,浙江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蒋泰维作客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围绕“科技帮扶企业,创新支撑发展”这一主题,从浙江将如何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帮扶企业走出困境等方面,听取网友的建议,并回答网友提问时,细数国家和省里的政策。
以下是蒋泰维列举的优惠政策:
实施企业研究开发费150%加计抵扣政策,当年抵扣不完的,5年内可以抵扣;
对自主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采购;
高新技术企业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贷款贴息:对获得国家支撑计划项目的,根据贷款用于项目的实际支出水平,贷款贴息额为当年发生利息额的50%,贴息时间不超过3年,贴息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扶持科技园和孵化器: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职工教育经费: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企业职工个人拥有的知识产权投入企业实施转化成功的,按照其在近3年累计为企业创造净利润的35%比例内折价入股。
进口仪器、关键技术装备免征进口关税:2010年12月31日前,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分期补助、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的形式,给予科技经费支持。
对我省企业实行专利购买和申请补助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抓住有利时机,购买或获得国外专利使用权。对获得专利授权给予补贴,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按每件4000元人民币补助,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按每件30000元人民币补助。
下一步将设立“成果转化奖”,以进一步鼓励和推动我省科技成果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