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1日讯 (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陈达) 今天,浙江向创业投资企业传出利好消息。浙江斥资5亿元人民币的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午在杭州成立,该基金80%以上的资金将投向浙江企业。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发展全省创业投资事业,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体系,经省政府授权成立了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促进国内外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浙江聚集,推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该公司将在浙江省内从事创业投资及其相关业务,包括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参与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跟进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以及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省创投引导基金主要分为两种投资方式,一种是通过阶段参股的方式支持企业创业投资,是指基金向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主要支持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企业,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必须在浙江注册,投资浙江省范围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80%,投资初创期企业的资金不低于30%,对单个创业企业的累计投资不超过创业投资企业自身注册资金的20%。
另一种为跟进投资方式,是指对创业投资企业选定投资的创业企业,基金管理公司与创业投资企业共同投资的行为。通过跟进投资引导创业投资企业重点投资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跟进投资项目要求在浙江省境内,基金管理公司按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下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那么,什么样的企业才能享受到该基金的好处呢?对此,本网记者采访了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细细解读了具体要求和条件。
阶段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主要为:
——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出资人首期出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承诺在注册后5年内总出资额达到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至少有3个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投资累计5000万元以上;
——至少派出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者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等。
阶段参股的其他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主要为:
——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
——新组建公司的投资额,战略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财务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