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校长看来,家长们之所以“觉悟高”,是因为教育局的文件中,特别提到“在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任何学校都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学校教学资源有限,满足了符合条件的学生,剩下的名额,不足以收下所有不符合条件的学生。那些学籍不在我们这里的家长,想把孩子放进我们学校,自然得捐款。”吴校长说。
当地另一所小学校长坦言,他们会优先考虑捐了钱的学生,“他们为学校建设作了贡献,当然要照顾他们,这合情合理。”
捐款弥补“借读费空当”
对于家长反映的“捐款”问题,乐成镇第五小学负责人说,“我们也有‘苦衷’,财政部门按符合标准的学生数下拨义务教育经费。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学生,就没有拨款。以前这部分学生缴‘借读费’,如今没有了这笔钱,学校财政压力明显增大了。”
乐清教育部门介绍,目前当地学龄外来务工子女,超过了4.7万,且90%以上不符合相关入学条件。原先每学期总计1000多万元的“借读费”被取消后,财政负担增加不少。
“捐款交给乐清教育基金会后,其中的35%将返还学校,另外35%根据学校建设需要,可以申请领取,剩下的30%用于对困难学校的补助。”吴校长说。
“学校软硬件设施维护更新、教师福利等,都需要资金投入。‘借读费’取消后留下的空当,一时无法补足,依靠捐款适当弥补,也是无奈之举。”乐成镇第五小学负责人说。
●部门说法
乐清教育局:
捐款不属于“收费”
如此看来,这笔名义上的“捐款”,在教育基金会转了一圈后,实际行使的仍是“借读费”功能。
在乐教【2009】3号文件中,最后写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凡以借读费、择校费等自设收费项目继续收取学生就学费用的,一经查实,除责令清退外,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乐清教育局一名负责人此前曾解释,“捐款”不属于“收费”范畴,但必须遵守自愿原则。另外,教育部门从来没有向学校发文件,要求学校向外来务工人员收取子女入学“捐款”。
该局财务科郑科长也曾指出:“上面的政策标准只规定了符合条件的该怎么办,至于不符合条件的没有具体规定,这也让我们两难了。只要不违规,学校如何操作,也不好说什么。”
省教育厅:
捐款与入学挂钩可投诉
针对乐清不少小学盛行的“捐款风”,浙江省教育厅计财处一位负责人说,如果捐款不与学生读书相挂钩的话,那么教育部门是提倡的;否则,家长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
该负责人还补充说,免除“借读费”后,经费压力转移到了地方政府身上,有关部门应适当给予财政拨款。
另外,省教育厅也提醒外来务工子女家长,“入学6条”实现起来并不难,千万不要嫌麻烦而不去办理。手续齐全的话,很多问题会迎刃而解。
●记者手记
取消借读费
亟待出台配套措施
国家规定新学期开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可在乐清,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发现,虽然这项费用取消了,却多出其他名目的收费,还美其名曰“捐资助学费”,换个马甲照旧要缴那么多钱。这个现象可能在我省很多地方都存在。
有些学校理直气壮,你不是本地户籍人口,凭什么免费提供给你教育资源?一些学校则表示,国家政策不错,减轻家长的负担,作为学校也很拥护,但这可能导致学校拒收“借读生”。如果硬要接收“借读生”,却没有资金支持,只有收“捐资费”来保障正常运转。
取消“借读费”后,亟待出台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