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4日讯
从今年开始,国家取消了非本地户籍孩子入学时的“借读费”,但乐清一些农民工家长反映,孩子去报到时,学校要求他们交一笔“捐资款”。不少家长心存疑惑,认为这是变相收取“借读费”(详见早报3月2日A8版报道)。
昨天,乐清市教育局局长王友闻向记者表示,他们已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严禁各校收取“借读费”。如果学校变相强迫家长捐款,家长可以向他们举报,查实的将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乐清市教育局:
将严查变相乱收费
乐清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郑祥存表示,关于“借读费”问题,他们的态度很肯定:学校一律不准收。至于“捐资款”,因为这笔钱是交给乐清市人民教育基金会的,不归他们管理,如果有家长反映,捐资行为并非自愿,或捐资与否影响孩子上学的,他们也会介入协调,让有关部门无条件退款。
在郑祥存看来,取消“借读费”后,乐清的义务教育工作确实面临一些财政压力,到目前为止,财政部门也没有就此事,较往年有明显的增加资金支持的动作,“这确实让我们两难。”
“近两年,在乐清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数增加很快。去年上半年已达3.3万,到了下半年,又增加了1.4万人。”郑祥存说,可能有的学校,教育资源确实有限,承受不了如此快的增长速度,想利用“捐款”这种方式,起“调节”作用。
“但既然是捐,就一定要在自愿前提下开展,学校不能统一摊派。如果家长不愿意,当然不能收。”乐清教育局监察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教育变相乱收费行为,他们接到举报,肯定会立即查处。
人民教育基金会:
非自愿捐款,全部退回
昨天,记者又赶到当地政府下属的乐清人民教育基金会。
基金会陈主任说,之前他们也遇到过类似问题,有学校在没有解释清楚,或家长非自愿的情况下,收取“捐款”。
基金会对此态度很肯定:学校不能利用上学问题,要求家长捐款,对于已收“捐款”,一旦查出是非自愿的,全部无条件退款。
另外,教育部门还对此事提出一些看法。“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指免费接收户籍地孩子入学,而上级下发的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都要接受。两者本身就有些矛盾。”乐清教育局负责人解释,这种矛盾会衍生一个“连环效应”:农民工较多地区,外地生源急剧增加,造成当地教育资源紧缺。为缓解资源不足,教育部门要加大投入,导致财政负担增大。为弥补缺口,很容易催生诸如“捐资款”之类的争议话题。
“我们也只能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更加完善的配套政策,解决当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