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
关键词   范围 
杭州晴到少云 38~28℃ 全省
  首页 | 原创 | 浙江即时报 | 资讯通 | 高层 | 人事 | 浙江纵横 | 媒体广场 | 图片 | 专题 | 浙江概况 | 平安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宁波黑社会犯罪团伙“黑老大”冯宝龙获死刑

   浙江在线03月04日讯 昨天,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判决,团伙头目冯宝龙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冯宝龙为慈溪市人。法院查明,2004年,冯宝龙开始涉足赌博业。为进一步聚敛钱财,2006年以来,冯宝龙采用发放工资、提供经济资助及统一安排食宿、购买作案刀具等手段,先后纠集了一批社会闲杂人员,开设结构紧密、分工明确的地下赌场。同时,他还利用上述成员组织卖淫活动,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冯宝龙将获得的经济利益用于发放团伙成员工资、食宿费用、医疗费用、案发后的出逃资金和个人挥霍等。

  为垄断当地赌场,冯宝龙还指挥团伙成员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一人死亡、两人轻伤,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秩序,并逐渐形成人数较多、组织成员较为稳定、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宝龙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危害严重,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系首要分子,并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组织卖淫8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市中院还对其他49名被告人作出了判决,其中一人被判处死缓,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6人被判处10年至20年有期徒刑。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网友评论 1 条,查看全部
 我要注册
网友: 于2009-05-01 02:03 发表评论:

  罪不该死


·50人黑社会团伙案昨天宣判 为首的冯宝龙被判死刑
·浙江男子自称被黑社会追杀 跳海轻生为保全家
·乐清特大黑社会案件令人深思 成员大多“80后”
·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狼狗队” “老大”未成年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