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张女士失业后到体育场路上王总的“杭州××××建材公司”应聘。前天上午10:00多,两人来到萧山一家假日酒店,进入4楼一个豪华单人房间。12:00多,两人从酒店出来,先后打110报警——王总先报的警,说张女士想敲诈他;后报警的张女士说,王总面试时很轻浮,她不想去,但王总一直纠缠她,后来王总说介绍她去他一个朋友的公司,约在酒店见面,但那位朋友没来,进房后,王总想强暴她,因她拼力反抗未遂。一起各执一词的强奸未遂事件 从应聘开始……>>>详细
究竟谁在说谎?昨天,事件有了如下进展——
●有网友“人肉搜索”,找到王总所在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以及王总的姓名;
●更有网友找出去年网上的两则旧帖——发帖人都以女性自称,都说这位王××(王总)一向好色,对她们也曾有过性骚扰;
●张女士昨日上午去杭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验伤;
●王总昨天从派出所出来后,接了记者打给他的电话,他一再声明自己是清白的,但不愿就具体情节做任何说明,谢绝了采访;
●警方仍在调查,未向外透露进展情况;
●一家做涂料的公司说正想招人,已约了张女士去面试。
第一则旧帖
面试时他说我见到你克制不住怎么办?
昨天,这则新闻在论坛上非常热。网友“打击色狼”将一则发于2008年11月15日的旧帖重新翻了出来——题目是“怎么应付面试中的色狼老板”,原作者叫“11七”。原帖如下(因文字较长,记者有所删选)——
51JOB上投的简历,昨天接到面试通知。今天上午过去。开始老总在会议室面试别人,有七八个姑娘……
等别人走后,老总叫我进了他的办公室,还说了一句:你是第一个面试能进我办公室的人!(意思是:别人都是在会议室)。面试进老总办公室不是很正常啊!但出于客套我还是说:那我很荣幸!
发帖人“11七”对“色狼老板”的定义,缘自以下对话内容。
他开始说话:81年的,结婚了吧。
我:还没有,男朋友还没有,所以暂时还不考虑这个问题。
他:那冒昧问一下,你不是处女了吧。
我笑了一下,今天遇到变态了,只能见机行事。
他起劲了:是处女的话没体验过那种……所以不会去想……你这2年难道忍得了?
我狂汗: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女人和女人也不一样。我不会和没感情的人发生什么关系的。
他:那也是,男人即使不喜欢的也会,不过现在很多女人也会了,不然哪里有这么多款姐包少爷。女人30如狼40如虎,你也快了!看你长痘痘,不如找个男朋友呢。
他:如果你来上班了,我见到你就会克制不住自己怎么办?
我:那我就不来这里上班。男人大多也都是有自制力的。
他:当然,我也是有自制力的,只是男人碰到喜欢的女人都会有这个想法,我只是把它说出来了,别人是没说。
他:其实你也不是非常漂亮,也不是很性感,我也不知道怎么了,见到你就这样了。
……
我当场晕翻,以前是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今天算见识。
……
原帖中是这样描写这位老总的形象——
肚子老大的,撑着白衬衫,外面黄的夹克,带眼镜,很普通。
走的时候还告诉我他叫×× (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写),还给我他的私人电话……问他哪里人,他说现在是杭州人,我说你老家哪里。他说武汉……
在办公室里我看到一整张名单,大概有20个左右女孩子的联系电话。他很可能不仅是对我这样,一天二十几个女孩子过来,几天下来,总会有糊涂的女孩子入了他的套。面试的时候真要加强安全防护!最好不要起正面冲突,女孩子毕竟力气小。
他留给我的私人电话也公布一下:133××××3011。
这家公司在51JOB上的资料:杭州××××建材有限公司,行业:建筑与工程公司性质:民营/私营公司公司规模:少于50人。
这位网友上面公布的这家公司的名称地址,和前天张女士去应聘的公司一样。
但原帖中始终没有提到“王××”或“王总”,只说那位老总“告诉我他叫××”,那么,与她对话的所谓的“色狼老板”,是前日事件中那个王总吗?
昨天16:30,按帖子里公布的“他留给我的私人电话133××××3011打过去。通了,接听人就是前晚在萧山派出所做笔录的王总,记者与他进行了对话。
与王总对话实录
王总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声音浑厚,语速不快,中气较足。
记者:王总,今天的报道你看过没有?
王总:我看过了。感谢你们能非常客观、理性、符合法律程序地报道这件事。尽管她(张女士)把我说得一团漆黑,但你们没有只凭她说的就下结论,这一点我觉得很敬佩。
记者:昨天从中午开始,你一直在派出所里。我没办法对你做采访,所以今天见到的文字,大部分是那位女士一方的说法。今天你是否能接受采访?就一些情况做些声明?
王总:你的好意我心领了,真的感谢你们。这件事对我造成了伤害,伤口上就不要再抹一把盐了,事实就是事实,我没有做违法的事。
记者:这件事现在已经有了社会影响,网上有很多帖子都在说。当时最关键的场合只有你们两个人,如果你这边不说话,整件事只有女方的说法,大家更搞不清事实到底怎么样了。
王总: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是受害者,我不想再受伤害,真的不愿意再(往伤口上)抹盐了。有人喜欢相信就去相信吧。
记者:网上也有帖子说,以前你也曾利用招聘的机会对新进的女员工如何如何,这些帖子你看过没有?怎么评价?
王总:对网上的东西,以前也有人问过我。我对他说,你如果得罪过一个人,他(她)就会变着法儿来算计你。这些东西,大可不必放在心上,我是不屑一顾的,我是做事的人,不会花时间精力在辩解上。
记者:网上有两个帖子,都说公布你的电话。我现在打的,就是其中一个号码,发帖人说是你留给她的私人电话,再加上前几天你打给张女士的,我一共找到3个手机号,都是133开头的;现在我打的这个号码末尾是3011,还有一个末尾是1218,你打给张女士的末尾是5218,这三个手机号都是你的吗?
王总:对这个问题我无可奉告。
记者:这三个手机号你用过吗?
王总:我无可奉告。
记者:你什么时候从派出所出来的?
王总:这个我不想说。
记者:据我了解,你先报警说那位女士敲诈你,能说一点大概的情况吗?
王总:我不想再多说了。我是受害者,事实胜于雄辩,我问心无愧。
第二则旧帖
一个半裸的三点式女郎像疯婆子一样在那里扭来扭去
第二则帖子,出现在2008年11月15日的猫扑网上。发帖人叫“匿名人士301270 ”——此帖也非他(她)原创,是复制粘贴了一个网名叫“我是小东北人”的帖子。
帖子没有标题,是“我是小东北人”写的工作日记,原文4000多字,说的是在应聘到杭州××××建材有限公司后7天的经历。
开头是这样的:
昨天(5月21日)把上了一个星期的班给辞了。心情好得很。忽然觉得应该把我的遭遇写出来。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5月10日
那天,我去面试文员的职位,先是一个女的文员面试我,然后是经理面试。后来我知道这个人叫王××(萧山宾馆事件中王总的名字)。聊了一下……
……
5月15日
下午去见客户……下楼的时候我踩到了一些塑料管子,脚下一滑,王经理回过头来,一把抓住我的手:小心点别摔了,刚才想提醒你的。走了两步,我用力把手抽出来,往外走,心里不舒服,但是我说服我自己,他没有恶意……
5月16日
又是去谈判……出电梯的时候他把手搭在我腰上,我闪开了,心想这人怎么这样呢。刚想发作,一看某人没事人一样去开车门,我想:难道是我搞错了,他不是故意的??又想到找工作都找了一个月了,前几天没找到工作的时候,同学都替我着急,忍了吧,也不能太冲动。这一天憋屈中。
……
5月19日
上午和同事出去跑业务……然后就看这个龌龊的王经理打开车载音响放VCD:耳朵里充斥着劲爆的欧美音乐,我很烦躁,一看屏幕我就更闹心——一个半裸的三点式女郎像疯婆子一样在那里扭来扭去。我心想:这个人怎么这么低俗啊。过会就更让我生闷气了——它放的一首歌前奏是男女叫床的声音,而且翻来覆去一直听前奏。我感觉自己被侮辱了……眼前这个恶心的人一边放着色情音乐,一边摁着喇叭横行在大马路上。突然我就想笑,这个人在面试的时候告诉我:我是很注重人品的……太讽刺了。我拿出MP3塞到耳朵里。嵌入式的耳机真好。
2天后,这位“我是小东北人”向王总辞了职。
帖子最后说:后来我给另外一个同事发了个短信,告诉他我辞职了,从他那里我知道,原来这个恶心的烂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了……
除了以上两帖有完整文字外,在谷歌、百度搜索引擎的网页快照上,还有几篇比如“面试遇色狼”、“我也是那家公司的受害MM”、“这是我的经历”等帖子——从网页快照仅有的文字中,可看到“杭州××××建材有限公司”、“王××”等字眼,但帖子已被删除,无法看到内容。
张女士昨天正式验伤
昨天上午,张女士在一位刑警的陪同下,去杭州刑事侦查支队正式验了伤。
“一个警察问我,有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性侵犯?如果有,要做×××检查。我说实质性的没有。”
张女士说,昨天她的背还隐隐作痛,是当时被王总推着撞到墙上的。因为墙是平的,后来只感觉痛,可能外面看不出痕迹。看得出痕迹的,是两只手——左右手各有一小块抓痕,有两根手指也出现了两块花生大小的乌青(张女士说当天因为太过紧张没注意到)。警察都拍了照,用专业工具测量了尺寸。背上的看不出,没拍。
张女士的老公严先生说,他和老婆一晚没有睡着,老婆一直抓着他的手直到天亮。
严先生说,昨天他还去信访办和妇联反映了这件事,希望得到关注和支持。
一家涂料公司
想面试张女士
昨天下午,一位朱女士来电,说她是一家涂料公司的,公司在中山北路上。
“我看你们快报的报道,这位张女士以前做过涂料公司的销售经理,我们公司正在招人,现在也缺一个销售经理,她有工作经验,如果愿意,可以来我们这里面试一下。”
这位朱女士声明,只是因为看中了张女士有涂料行业的工作经验,考虑招她并没有别的意思。
把朱女士的电话号码和原话转告给了张女士和严先生,让他们自己考虑去不去。
昨晚,严先生说,已经和朱女士通了电话,双方说好了,今天就去面试。
严先生还说,去不去,他和老婆也好好考虑过,“那个女的(朱女士)一口杭州话,我们也放心些”。
看完这两个2008年的帖子,我们肯定都会很气愤。但我们也必须客观地看到,在发帖“当事人”公开站出来指证之前,这两个帖子的真实性并无任何保证。我们甚至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有人精心策划,设计陷害王总,早在前一年就在网上埋下上述“伏笔”……
在警方彻底调查清楚之前,只有充分考虑到各种假设,对事件当事双方才是公平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