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6日讯
“外来人员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了吗?”“经济适用房是不是以后可以‘先租后买’了?”……上周,备受关注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和《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引起了杭州市民的广泛关注。不过,杭州市房改办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涉及到很多概念,市民对于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和经济租赁房政策存在不少误读,需要作进一步解释。
“夹心层”今后有更多选择
问:我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但是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那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住房保障?
答: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可以选择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即先首付30%(以上),再在5年期限之内付清全款;二是如果连首付都付不起,可以先申请经济租赁房解决居住问题,然后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申请仍需杭州户口
问:我没有杭州户口,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吗?
答: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只是经济适用房制度的一个补充,所以申请人必须首先满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也就是说,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同时,申请家庭必须是无房户,因此在房产条件上比一般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还要严格。
“租售并举”尚未实施
问:2009年第一期经济适用房即将开始受理,我符合受理条件,但我又不想买,请问我可以选择“租售并举”吗?
答:不行。这期经济适用房受理还是按照原有模式操作。因为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的房源需要事先在建设项目招投标文书中明确。所以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真正实施,需要等到招投标、规划、施工、房源真正可销售之后,才能申请,政府会加快进程。
租赁房试点争取年内实施
问:经济租赁房什么时候可申请?
答:跟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一样,经济租赁房实施主要也是先要筹集房源。目前,政府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是规模化的经济租赁房建设。目前位于田园区块的一期25万平方米房源已经进入建设阶段;二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房源,包括一部分现房,争取能够在今年年底前试点实施。
经济租赁房解决的是两个“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所以申请范围比较宽泛。只要申请人在杭州市区的用人单位工作,或为在杭州市区生活的本地居民,并且申请人及配偶在杭州市区无房就可以了。
租金会跟市场租金有所区别,但具体标准还在制订。为了体现公平公正、梯度保障的原则,可能会跟申请人收入水平挂钩,分层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