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3月9日上午
地点:宁波鄞州区法院
起诉对象:殷某
检方起诉:敲诈勒索罪
殷某,皮肤黝黑,1.75米左右,30岁的人,已经是个11岁男孩的父亲。
去年,原本在安徽老家跑运输的他,带着妻子到宁波打工。妻子很快在一家服装企业上班,而殷某一时没找到工作。
讲究和气生财的杨老板突然收到一封敲诈信
杨老板(女)是个生意人,为人很和气,杨老板自称从来没与人有过节。
去年8月,她却突然收到一封敲诈信,信贴在杨老板的本田轿车车窗上,上面留有一个手机号。
留言的人写道:“给我发个信息,不发,我就用遥控炸弹把你车炸了……”
写信的人正是殷某(殷称,当时他还不会制作炸弹,杨老板没有回应,就没有采取下一步行动。)
直到去年11月,在火车上,殷某捡到了一张“卖迷药、火药”的小广告,这让他想到了做“手机定时炸弹”(他说,这个念头是从电视剧里学来的)。
他花300元买了黄、白、黑三种颜色的材料,卖家交代了制作火药的方法。
这个有着中专学历的男人(专业是企业管理),找来自己用过的旧手机,开始动手做“手机定时炸弹”。
他还利用捡来的一张身份证,在银行开了敲诈用的账户。
他在家中练习过炸弹的威力
去年12月2日晚12点,殷某将自制的炸弹放在杨老板的本田车右前侧下面,他把爆炸时间设在第二天早上四五点钟,“那会刚好车里没坐人,天又刚亮,有人能看见出了什么事。我就是想先吓唬吓唬对方。”
殷某曾在家中练习过炸弹的威力,“只是一团火,不会很厉害。”
杨老板发现自家车子被烧,还是邻居跑过来告诉她的,她赶紧报警叫来了消防队。结果,车子保险杠、右前轮被烧坏。
第二天,殷某给杨老板发了短信:“2万,保你一家平安。”杨老板报警,殷某很快被抓。
昨天的庭审现场,旁听席上空荡荡的,殷某的家属一个都没有来。殷某说,直到出事后,妻子才知道他在家造炸弹(妻子上班早出晚归)。
殷某自愿认罪。
法官问他:为什么要去敲诈?
殷重重叹了口气:“哎!母亲生病花了这么多钱,自己又没找到工作……”
法官当庭判处殷某有期徒刑3年。
刚宣判完,殷某便大声说了声“谢谢”,紧接着向法官三鞠躬,“自己犯下的错误,自己要承担,我会好好反省。”殷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