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和《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十来天,已引起无数杭州市民的关注。在拍手叫好的同时,也有部分市民希望能够得到进一步的了解。为此,日前记者采访了负责这两项政策制定、实施的杭州市房改办相关负责人,了解到了更多的信息为读者答疑解惑。
尽早推出租售并举经济适用房
所谓“租售并举”,是指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按规定比例支付选购的经济适用住房首付款后,向开发建设单位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并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付清全部房款,购买该套经济适用住房。
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的首付款须达到房屋总价款的30%以上。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5年,自申请家庭签订购房及租赁协议并支付首付款之日起计算。
那么,什么时候开始可以申请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呢?
对此,市房改办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需要开发商提供相应的房源,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招投标时明确相应比例。据此,相关部门将争取尽快在新的招投标中明确比例,让市民能够早日申请租售并举经济适用住房。
同时,市房改办也指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申请条件比一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还要严格,在满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基础上,同时申请家庭还必须是无房户。
首期25万平方米经济租赁房已启动
除了租售并举经济适用房之外,有住房困难的市民还可以申请经济租赁住房。经济租赁住房是由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政府提供专项资金和用地并组织建设,专项用于限定的保障对象的保障性住房。
经济租赁住房政策出台后,为更好地指导实践操作需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还需筹集相应的房源。目前,首期25万平方米经济租赁房房源建设已经启动,另外房源也在抓紧筹集中,同时,实施细则也已处于研究制定阶段,争取尽快让市民可以申请经济租赁房。
市房改办表示,经济租赁房解决的是两个“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所以申请范围比较宽泛。只要满足“申请人在杭州市区的用人单位工作,或为在杭州市区生活的本地居民;申请人及配偶在杭州市区无房”这两点条件就可以了。但申请相应经济租赁住房的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除符合上述两个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住房保障新政引发各界热议
可以说,无论是租售并举经济适用房,还是经济租赁房,都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两个政策出台以后,引起了各界的强烈反响,让不少住房困难家庭看到了希望。
在网络上,不少网友都表达了欣慰和兴奋之情。网友“lele”说:“在媒体上看到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和经济租赁房这两个政策已经出台很高兴,这十分有利于解决老百姓的真正需求,看得出杭州在破解住房难上是下了大工夫的。特别是对我们这些来杭工作的无房户来说,经济租赁房政策把我们也纳入了保障计划中,确实是个实实在在的好消息。”
网友“酷剑无锋”则认为:“这些年来,杭州为破解住房难做了大量工作,解决‘住房难’的目标、政策、举措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现在又出台了这两个政策,也算是住房保障建设上的又一大创新,为构建具有杭州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