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2日讯
上城区法院昨天公布的数据显示,该院今年1月1日至3月10日共受理由于“断供”引起的按揭官司21件。官司的原告都是银行,并且都要求以按揭房产优先受偿。
上城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断供”官司占到该院同期受理的民事案件数量的10%左右,平均3天左右就有一起,这应该引起相关方面的重视。
按揭贷款一年半就“断供”
高先生是绍兴齐贤镇人,和妻子一起经商。2007年4月,夫妻俩购买了钱江新城东方润园的一处高档房产,总价超过300万元。
房产是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同年4月15日,高先生夫妻与上海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高先生夫妻借款287万元用于购买东方润园6幢的一套住房,借款期限为10年,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5%,利率一年一定,在贷款期限内分段计息。
高先生夫妻借款是以房产做抵押担保的,一开始还款还比较正常。让银行没想到的是,去年10月20日后,高先生夫妻由于其他经济纠纷,东方润园的房产被法院查封,于是银行的按揭贷款不还了。
“打电话给他们,说是在国外,借款已经无力偿还了。”上城区法院民二庭程法官告诉记者,在银行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原本想将相关诉讼文书送达,但电话联系后对方表示人在国外,现在传票只能以公告的方式送达。
各种“断供”原因大同小异
早在2003年,杨先生和妻子就在古荡新村购买了一处60多平方的二手房,借款总额并不高,总计19.3万元。
但从去年底开始,夫妻俩就还不出按揭贷款。原来家里老人突然生病,一下子花去好几万元,而杨先生夫妻每月的收入只有3000多元,说是无力支付。
“从大的方面来讲,还不出按揭款是因为家庭或经济收入受到影响。”程法官说,具体原因却各不相同,有的购房者由于金融危机生意受影响、失业,也有的因为家人突然生病或过世。另外,去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房价起伏也是引发购房者“断供”的原因之一。
银行专业人士说“断供”
中国农行杭州解放路支行的茹先生,专门处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按揭贷款官司和纠纷。在将杨先生夫妻起诉至上城区法院后,今年3月2日他又代表银行与杨先生夫妻达成按揭贷款的还款调解协议。
记者从江干、西湖、余杭区等法院了解到,他们并没有像上城区法院这样大量接到购房者“断供”的官司。
之所以断供官司集中在上城区,茹先生的理由是,一方面庆春路金融街就位于上城区,金融机构密集出现按揭贷款纠纷也比较正常;另一方面银行和上城法院之间原先有约定,客户与银行按揭贷款合同都需要经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如果出现客户无法还款的情况,银行可以不经诉讼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抵押房产。
“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此类做法现在已经行不通。”茹先生表示,按揭贷款纠纷目前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我们还没有遇到一起按揭贷款的纠纷通过拍卖客户抵押房产的方式来解决。”茹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