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关键词   范围 
杭州晴到少云 38~28℃ 全省
  首页 | 原创 | 浙江即时报 | 资讯通 | 高层 | 人事 | 浙江纵横 | 媒体广场 | 图片 | 专题 | 浙江概况 | 平安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正文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浙江史上最大运输假烟案宣判 涉金额逾亿元

  新华网3月18日电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由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督办的浙江龙泉"9·23"运销假烟网络案作出终审裁决,主犯王海文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30万元。此案涉及假烟金额逾亿元,是浙江省迄今为止最大的运输假烟案。

  38岁的福建人王海文原来从事液化气生意,后来转行去"包运"假烟。34岁的辽宁人姜锋是个体运输户,与王海文认识后,就成了他的同伙。包运销售假烟利润奇高,两人一拍即合,从2006年8月开始,由姜锋找来十多个辽宁老乡着手组织假烟运输销售网络。近年来,从福建漳州到河北、北京等地,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据警方统计,在2006年8月至2007年9月间,王海文、姜锋从福建省漳州市往河北省、北京市等地运输假冒卷烟制品,其中在运输途中被公安部门或烟草部门查获共十三车次,涉案地域遍布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北京等9省市,但在这期间,主要犯罪人员一直像影子一样飘忽不定,警方几次出击,均没抓获。

  2008年4月23日,经过信息整合和研判,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将此案列为部级督办案件,指定龙泉市公安局侦办。经过三个多月的秘密侦查,这一团伙的12名主要犯罪成员相继落网。据警方介绍,该团伙运输的假烟有中华、黄金叶、蝴蝶泉、红塔山等上百个品种,业务量超过亿元。

  龙泉市法院经审理,认定姜锋共运输假冒伪劣卷烟价值人民币1157.5万元;王海文共运输假冒伪劣卷烟价值人民币1306.45万元。遂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王海文有期徒刑14年,姜锋有期徒刑13年,并分别处罚金130万元和100万元,其余10人也分别被判处几个月到几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一审后,王海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在共同犯罪中,上诉人王海文组织、指使他人运输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是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驳回王海文上诉,维持原判。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我来说两句:(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昵称:  
·转型带来机遇 浙江直立汽配转型做强做大侧记
·浙江“亿元假烟运销案”终审 主犯获10年以上刑罚
·2008浙江省房地产业发展报告 房地产投资增幅放缓
·浙江省人事厅将赴香港举办服务业人才招聘会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