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0日讯
新郎头戴官帽,笑逐颜开,新娘头戴凤冠,低眉颔首,面向左侧,背对新郎,一对新人以结有绣球的绸带相牵;灯笼与新人像之间为草书双喜字和“百年好合”篆书印章图案。结婚时,不少新人会送出这样的请柬或收到类似款式的红包。
不过,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公布的一份知识产权案例分析却显示,去年杭州汽车东站小商品市场、杭州近江食品市场、杭州钱江食品市场等多个摊主,未经许可在请柬、红包上使用其作品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并被该美术作品的作者沈志军告上法院,而且原告全部胜诉,这就意味着新人送出和收到的请柬、红包有可能是侵权产品。
杭州市中级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该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共447件,其中著作权侵权纠纷、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均呈上升趋势。
2008年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涉及批发零售市场的案件增多,总案件数高达91件;二是特许经营案件增多。
2008年该院共受理特许经营案件12件,有经营连锁经济型商务酒店所产生的纠纷,也有经营品牌服装所产生的纠纷。
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例,既有常规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权纠纷,也有近年来出现的域名权纠纷;既有存在于一般商业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等纠纷,也有涉及电脑游戏、网络视频传播等新兴行业的新类型侵权;既有法院判决赔偿额度高达5000万元的手机核心技术专利纠纷,也有因再次侵权,法院判决第二次赔偿额度是第一次赔偿额度10倍的制笔业专利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