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
来自婺城区检察院的消息,昨天,婺城区法院原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郭坚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婺城区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郭坚历任婺城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法警、执行局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任职期间,他违反法院案件执行的有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不将执行款划入婺城区法院相关账户和对执行申请人隐瞒执行款已经到位等方法,私自截留和冒领执行款,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同时,郭坚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此案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今年41岁的郭坚已在婺城区法院工作10余年。因他人举报郭坚生活作风及经济问题,当地纪委于今年2月19日对其采取“双规”。该事件曾被各媒体以“法官艳照门”进行报道,社会影响恶劣。“双规”期间,郭坚被查出涉嫌经济犯罪。3月10日,婺城区检察院以郭坚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同日,郭坚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