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为企业设路标,不能为企业设路障。对企业在发展中遇到问题,只能说如何行,不能说不行。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危为机”和“服务企业”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日前,市环保局出台了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八项措施:
一是实行领导联系制度。市局领导、分局领导、处(科)室负责人分片联系区、县(市),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定期下基层、下企业走访服务。对于企业提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由联系人及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解决。
二是重大项目跟踪服务。转变服务理念,变“坐等审批”为“服务上门”。对于重点项目,指定专人进行联系服务,指导开展前期环评等工作。对一些特殊项目采取“特事特办、急事快办、手续照办”的方式进行。
三是环保事项限时办结。在项目审批方面,凡是符合六项审批原则的新项目,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必须在承诺时限内按时办结。市重点项目一律进入绿色通道,报告书项目为18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为5个工作日,登记表项目为3个工作日。在委托监测方面,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设立服务窗口,负责委托业务的接收、监测报告发送等服务,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2009年,监测业务收费一律按基准收费标准的70%收取。开辟排污申报登记绿色通道,一般企业排污申报当日办理完毕,重点和生产工艺复杂的企业现场办理并帮助填报。
四是加大环保技术支持力度。建立重点企业环境管理的定期沟通制度,实时掌控排污企业的治污设施技术、污染减排、工艺改革等运行情况,免费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科研,积极提供先进技术治理装备信息。做好减排项目建档工作,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五是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在确保区域环境总量指标和污染物削减的同时,积极扶持重点优势项目发展。主动为企业提供环保信息服务,积极帮助和引导企业抢抓国家加大投入拉动内需的政策机遇,编报污染减排项目;积极帮助企业修复环境信用等级;协助企业及时办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申报、立项、批复、拨付等手续。
六是高效处理环境信访。24小时值班受理环境信访案件,对突发污染事故和属于有奖举报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并妥善处理环境纠纷;对一般环境信访、投诉案件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意见的答复,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是规范环保行政执法。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追究力度,提高环保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开展人性化执法,对于非主观意愿造成的环境违法行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从轻处理。
八是设立服务热线。设立市环保局服务热线(87238557)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咨询热线(85085326)及监测业务委托咨询热线(87963300),接受企业诉求、咨询、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