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最近传出新闻:海曙区城管局聘请了“城管监督员”,专门给自己的工作挑刺。但这一做法也遭到相关专家质疑,认为是转移矛盾,政府花钱买形象,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事实真相究竟如何?
监督员受聘于物业专给城市挑毛病
早上8点,宁波市海曙区街头,一位30岁左右的年轻人骑着电动车驶过。突然一个急刹车,他停在了日新街口几袋建筑垃圾边,拿出包里相机模样的机器,对准垃圾,左一张右一张,聚精会神地拍起照来……
这名年轻人叫汪四生,半年前从安徽来到宁波打工,现在是海曙区53位“城管监督员”中的一员。
城市管理监督员,又叫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海曙区城管局副局长金郁康告诉记者,去年8月,海曙区城管局通过公开招投标,将信息采集工作外包给亚太物业公司。政府出资170万元,由物业公司负责招聘、组织、管理人员,负责巡逻全区,采集商家跨门、占道经营、窨井盖破损或丢失、道路积水、绿化被破坏等城管问题。
每天从上午8点到晚上9点,“城管监督员”必须在工作区域内巡查,发现问题后,通过手中的“城管通”拍照、传输信息至城管数字平台的指挥中心,并要在规定时间内,传送问题解决与否的反馈信息。
亚太物业公司负责人姚剑峰对记者说,海曙区占地28.7平方公里,按街道被划分成40个网格,“城管监督员”每人负责一块区域。
“一旦有问题采集员没发现,却被市民举报,政府拨的款就会打折扣。”姚剑峰告诉记者,城管局对他们的考核非常严格,比如,月湖区域的采集员一天采集的问题如果少于20个,将马上影响绩效考核;而年终发现问题量最大的采集员,将获得一笔额外的奖励。
市政有了监督员后工作不敢怠慢
位于东海之滨、长三角南翼的宁波,有着“东方大港”的国际美誉,是浙江省的经济重镇、交通枢纽。海曙区是宁波市委市政府的所在地,是宁波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如此重要的地位,让城管部门倍感压力巨大。
“城区面积广,来往人流量大,城市在建项目多,社会关系复杂、矛盾突出,如果城管部门将工作重心都放在发现问题上,谁来解决问题呢?”海曙区城管局信息采集科科长厉娜说,以前因为发现不及时、解决效率不高等问题,当地老百姓对城管的满意度,几年都在40%左右。
“以前丢失一个窨井盖,举报一个月没下文;现在一个小时就解决了。”厉娜说,最近市民举报的问题数量大幅减少。
遇到窨井盖缺失报告,必须4个小时内解决;遇到道路破损,必须24小时内进行过渡处理维护,5天内修复完成……在一份有关城市管理的考核表格中,记者看到多达200余项的规定。
“城管信息员把信息报上来了,我们市政如果没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也会被直接扣分。”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科长黄力平对记者感叹说,“自从有了这第三只眼盯着,工作强度明显增加,不敢怠慢啊。”
“新做法最大的好处是政府管事,物业管人。”金郁康对记者说,“将信息采集工作外包,引入第三方监督,一方面能更及时、主动地发现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减轻城管部门负担,将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落实问题、解决问题、服务民生上,有利于树立城管新形象。”
海曙区城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四个月里,“城管监督员”共上报案件45695件,平均每天近400件。在城管局方面,除去一些不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按期结案率达到7成以上,最终结案率更是高达99.89%。群众对此比较满意。
专家这是转嫁矛盾花钱买形象
虽然群众的满意度有所提升,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海曙区“信息采集员”的工作环境并不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信息采集员对记者诉苦说,这活得罪人,不好干。前几天,他刚开拍占道经营摊贩的照片,摊主就已经靠近要抢“城市通”了。“对方推着我的肩膀,恶狠狠地说,你多什么事!要不是正好有警察路过,我说不定会被打。”他说。
“挨骂、遭威胁是家常便饭。”姚剑峰说,为了保险起见,现在公司为每位采集员都购买了人身保险。在平时,也一再提醒他们要注意工作安全,尽量采取侧面、背面等隐蔽方式拍摄,避免正面冲突。
记者问,一旦出事怎么办?“那就只能依靠公安机关了。”姚剑峰有点无奈地笑着说。
“这是把吃力的工作承包出去,把讨好的工作承担下来。海曙城管的这一做法,是转嫁矛盾,乱花纳税人的钱为自己买形象。”对海曙城管的新做法,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杨建华表示质疑。
在杨建华看来,老百姓对城管形象的反感,与城管强制、暴力执法密不可分。城管部门负责的事项,解决问题的方法、机制,与社会发展不相吻合,才导致矛盾不断出现。
“比如设摊经营问题,本来就不能硬处理。尤其在当前遭遇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城管更应该以柔性、理性的方法来保护社会底层人群维持生计。”杨建华说,“但现在,海曙城管在对小摊小贩的行为是否违法都尚无界定的前提下,就让信息采集员以裁判者的身份提前介入。这样一来,没矛盾也会引发矛盾,信息采集员最终也会成为矛盾冲突的主体与受害者。”
“由采集员采集信息,执法人员执法,将城管职能分解的做法,较以往发现即处理的做法有所进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夏立安教授在表达上述观点后,也表示了他的疑虑:每位居民都有义务参与城市管理,群众举报本来就是城市管理的一种手段。像海曙区这样使用财政经费聘请专职信息采集员,是否存在机构重复建设问题?其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是否具备一定的应对危机能力与解决问题能力?其经费支出是否合乎财政支出程序?都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夏立安认为,改变城管形象,不能只靠监督。要真正解决城管问题,还需要走法制化途径,通过制定城市管理条例,对城管管理的项目、执法方式、考评标准等作出符合社会发展的、人性化的详细规定。只有依法行政,明确职责,才能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