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4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建设厅日前提出,各地要确保今年年底前,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配套设施要开工建设,明年年底前要全部建成投运,避免二次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据了解,浙江省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已列入该省今年的年度生态省建设目标。
污水经处理之后,会留下许多污泥,大量污泥又成为新污染源。一边治理污染,一边却制造污染,产生这种矛盾现象,与污水处理"重水轻泥"的倾向不无关系。
浙江省建设厅要求,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全省污泥处置总体目标任务,须抓紧制定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的专项规划,特别要针对2010年和2012年的污泥处置目标任务,以市域范围(含所辖县、市、区)组织开展专项规划的编制。
同时,加快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建设进度,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时,其配套的污泥处置设施主体工程应与污泥处置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配套污泥处置设施欠完善的污水处理厂,也应加快污泥处置设施的改造。
浙江省建设厅指出,为提高污泥处置设施运行效率,鼓励实行污泥的区域化集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