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3:30,医院药房窗口前依然人头济济。
浙江在线04月08日讯
3年内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致力于消除医保网的“断层”:让关停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有效使用救助资金,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民工医院,2/3人看了病没报销
昨日下午2点,记者来到杭州城西有“中国第一所民营民工医院”之称的崇一门诊部。有6个人正在挂盐水。他们中,1位属于外地医保病人,2位属杭州医保病人,2位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只有1人没有参加过任何医保。然而,2/3病人看了病没报销。他们告诉记者,外地城市医保病人,只有看急诊才能回家乡报销;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在外地门诊看病,是没得报销的。
新农合异地报销难
一位福建来杭工作的女士说,她们全家都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一人20元,一家4口交了80元,可是,他们一直没有报销过医疗费用。
崇一门诊部里,69岁的舟山人吕昌明正在妻子的陪同下挂盐水。他急切地问记者:医保什么时候真正实现“一卡通?”
吕昌明说,他们夫妻俩都在舟山有医保,可是,因为儿子在杭州工作,老两口也到了杭州管小孙子,为了报销医疗费用和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夫妻俩都要坐4个多小时的长途车回家,“只有急诊看的钱才能报销,而且手续很麻烦,报销的钱说不定还不够路费。这几天我因为咽喉发炎挂盐水,花了200多元,这些都是不能报销的。”
而小陈则告诉记者,他是浙南人,父母都在杭州做生意,虽然全家都参加了新农合,但他研究过了,万一需要住院,那可是场大工程——需要带上诊断证明,托人回老家社保部门领表格、申请、盖章;出院后,再带上出院小结、发票、清单、有医院盖章的表格再回去报销,“这还是指大病,而且是当地社保部门承认杭州医院诊断证明才可以报;如果老家社保部门不承认这张诊断书,或者得了胆结石之类、老家也可以做手术的小毛病,恐怕必须要回去手术,否则不能报销。”
流动人口城镇参保难
23岁的山东姑娘郭星涵,已经到杭州打工2年多了。2年间,她换了好几份工作,长的做了一年,短的才做了1个月,但她说,从来没听说过“医保”的事儿,也不知怎么办。
崇一门诊部创办人赵华琼说,这里的病人中,有半数是自费病人,他们大都是在杭州流动生活、工作的农民工兄弟。
她告诉记者,个体小店的雇员、家政服务人员、装修工等以零工为主的外来人口,是门诊部的“常客”,他们选择“民工医院”,就是为了省钱。一方面,他们没有杭州户口,也没有雇佣证明,无法办理城镇医保;另一方面,因为缺乏务工证明,即使他们加入了新农合,回乡时也难以报销门诊医疗费用。
64岁的安徽人王明珍告诉记者,她的女儿张敏丽41岁,身患红斑狼疮5年,在民工医院创办人赵华琼的帮助下,刚刚以在杭职工的身份进入医保。“以往年年都要住院、用药,一年就花三四万元。按老家的农保规定没多少钱可报销。现在好了,总算是参加了杭州的城镇职工医保,省了一大笔钱。”但这只是一个例外的幸运者。
大病就医保障难
新农合的目的,是指生大病有保障。然而,目前的农村孩子生了大病,真的有保障吗?
近期,在钱江晚报白血病儿童基金募集过程中,记者也接触了来自省内各地的白血病患儿家长,几乎每一个家长都告诉记者,“我们都参加了新农合,可是报销的比例太少了!”
来自海宁的黄毅来小朋友,已经因白血病在省儿保治疗了5个多月,他的爸爸黄张明告诉记者,孩子的化疗费用,能报销的不超过20%,“自费药很多。而且,新农合每年报销的上限只有10万元。”
即便是参加了杭州市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孩子,面临重病也感觉到无助。杭州的俞芳女士告诉记者,她儿子刚刚完成第3次化疗回到家里,接下来,还有一年半的疗程,然而,经济的压力已经开始显现,“我这两天一直在算账,去年一年,他的医药费是19万元,自付部分超过了10万元。”
期待异地医保联网
据了解,2008年,我省新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高达90%。但是,由于农村人口的流动,做到看病可报销、看病有保障还有较大距离。
据浙江省卫生厅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全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90元(不含人均10元的健康体检费用),但全省只有4.18%的住院病人去结算报销了,门诊病人去报销的相对较高,结算报销率有65.54%,但基本上都在本地,而异地看病则无法报销。2008年,人均实际筹资水平达到135.9元,在住院报销的人中,报销比例达31.2%,门诊报销比例仅为17.5%。今年,我省人均筹资标准将超过140元。每人住院医疗费可报销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
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如退休后投奔子女、派驻到其他城市工作、进城务工等,越来越多的人在就医中遇到难题——报销手续繁琐,在不同城市来回奔波。不少人提出,异地医保联网报销不解决,将制约市场经济下的人才流动和福利保障,希望出台异地看病的医疗保障转移、衔接等切实可行方案,建立跨地区、跨省份的基本医疗转移结算办法,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信息网。
官方解读新医改
平时少得病
得病有保障
看病更方便
治病少花钱
“新医改最大的亮点,就是突出了‘公益性’这3个字。”
昨日下午,省卫生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平对新医改进行了解读。
张平说,新医改首次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新医改突现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均等化,最终让广大老百姓从新医改中受益,可以总结为四句话:百姓平时少得病,得病有保障,看病更方便,治病少花钱。
着力基本医保扩大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为群众看病“减压卸负”,“新医改”确立了3年内近期目标,到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张平透露,作为经济大省,作为新农合全国试点省份之一,目前我省已提前达到了这一目标。2008年新农合每人补助标准已经达到135元,今年将超过140元。
新医改提出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张平说,我省从2005年开始农村每人每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已经达到15元。2008年,又按人均20元的标准开展城市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今后,我省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将更加完善。
张平表示,公立医院改革,浙江已经进行了多项探索,比如对省级医院实行会计委派制,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综合改革,进行人进、分配制度改革等。实行“医药分开”最根本的要解决医院过度依赖“以药补医”的情况。这就需要增加政府投入,将公方医院补偿由医疗服务收入、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部分转变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部分。
张平说,“国家制定基本用药目录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要100%使用基本药物,而三甲医院等大医院则有一定比例要求。基本用药零差价,以降低药价。”宁波的廉价药物制度,积累了不少经验,也得到卫生部领导的肯定。下一步,省卫生厅要在深入学习领会新医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卫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把浙江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