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10日讯(通讯员 胡秀清) “4·09”暴力事件发生,拱墅警方经过调查,案件查处已有进展。今天打人者徐宏已刑事拘留。
4月9日上午10:10左右,拱墅区城管执法局米市巷中队协管员刘富勇与队友在湖墅南路巡查时,发现400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门口,浙A65N68男性车主正欲将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就上前管理。告知其人行道上不能停放机动车,劝其驶离。该男子非但不听,还破口大骂:你们少管……边骂边不顾协管人员的劝阻,将车擅自停放后,进入中华保险公司。刘富勇就与队友一起,对其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拍照取证。
就在刘富勇拍照取证的时候,浙A65N68车主徐宏从中华保险公司里冲出来,跨越5节台阶,直冲到刘富勇的跟前,一把掐住刘富勇的脖子,巨大的冲劲和施暴行为把毫无防备的刘富勇击倒、后脑勺着地,一时不能动弹。队友立即报告中队并拨打110、120……
110、120赶到后,公安民警将施暴车主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刘富勇被及时送往新华医院。经公安刑科所鉴定,已构成轻伤。
当晚6:00,市城管执法局陈祥荣局长在获悉“4·09暴力事件”后,专程前往新华医院看望了受伤入院的刘富勇。
陈祥荣局长与刘富勇亲切握手,转达了市委书记王国平书记的关心和问候,对刘富勇敬业爱岗、敢于管理、纠正违法行为的精神予以充分肯定,指示对不服管理的当事人的暴力行为要严肃查处。他希望刘富勇安心养伤,早日康复,并关照在场的党委书记、局长詹建敏要做好受伤队员的保障工作。
晚上8;00,拱墅区委书记俞东来也闻讯赶往医院,看望了刘富勇。关切地询问其受伤情况及身体状况,俞书记嘱咐在场的卫生局负责人、医务人员要妥善照顾好受伤队员,为其安心养伤,早日康复创造条件。要求执法局在全局范围内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等相关内容的业务指导,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公安部门也要加大配合力度。
现当事人徐宏已涉嫌故意伤害,今天被拱墅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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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0日9时50分左右,祥符中队机动组到富强路进行例行检查,发现富强路3号水果店有超出经营场所摆卖水果的行为,执法队员毛征、卢斌、骆延明等上前督促店主按规定改正违法行为。店主程某不但不听从劝告,反而对执法队员进行辱骂,并手持水果刀威胁,扬言要杀光所有城管,还用拳头两次击打毛征太阳穴,将其眼镜打坏,导致右头皮血肿,右手中指软组织挫伤(后经医院验伤鉴定)。后被公安机关拘留。
▲3月21日,半山中队协管员侯新华遭遇暴力抗法的事件,伤者三根肋骨、二根趾骨骨折,严重阻碍了我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打人者朱某父子被刑拘。
▲4月3日上午10:00,祥符中队副队长张东平在巨洲路石祥路口管理无证设摊时,遭遇暴力抗法,头部被打。医院诊断结果为:脸部10公分抓伤。当事人倪某被拘留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