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6日讯
昨天,因为知识产权纷争了3年多的“正泰诉施耐德侵权案”终于在省高院调解下尘埃落定:施耐德向正泰赔偿1.5750亿元人民币。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法国施耐德电气公司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于本案达成全球和解。
开庭不久,双方律师突然“变卦”
昨天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2号庭里气氛异常严肃,40多家(包括境外和中央媒体)媒体记者挤满了整个旁听席,法庭还没开庭,但是“长枪短炮”已经架好位,文字记者们更是翻开采访本或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活络一下手指,准备大干一场。
审判区里也是严阵以待,上诉和被诉双方的代理人个个神情紧张,而且都换上了正装,桌子上像摆摊一样堆出了很多资料,记者倒吸一口冷气,瞧这个阵势,这场开庭“旷日持久”。
9点正,全体起立,审判员庄重地就坐,宣布争了3年多的“正泰诉施耐德侵权案”施耐德上诉案开庭审理。
“审判长,我们刚刚达成协议,决定调解,协议书正在送来的路上。”双方律师突然“变卦”,让审判员们有点意外,休庭,全场的媒体记者有些意外,“刚要开庭,怎么就调解了?这么巧?”
审判长周根才事后向媒体解释,“双方一直在协商,直到昨天晚上还没有结果,没想到开庭时居然已有了结果,不过这是最好的结果。”
1.5亿,15天内要全额付清
1997年11月份,正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一种高分断小型断路器”的新型专利技术。2006年7月份,正泰发现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5个型号产品侵犯了正泰的专利权,立刻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温州中院认为施耐德确实构成侵权,判施耐德向正泰赔偿3亿多元。这么高的赔偿在当时一时震惊国内外企业界,施耐德不服,向浙江省高院提出上诉。
在二审审理期间,浙江省高院考虑到施耐德是法国的工业先锋之一,而正泰又是国内的电气巨头,两方的争斗对各自都没好处,所以一直没有放弃调解,努力促进双方和解,“这样的结果,我们是乐观其成的。”省高院院长齐奇昨天开心地说。
按照协议中规定,施耐德电气天津公司在15天内向正泰支付补偿金1.5750亿元人民币,如施耐德电气天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全额付款,正泰有权向温州中院申请按原判决执行。
两巨头庭外和解是最佳结果
正泰集团的专利顾问赵国虹庭后告诉记者,正泰和施耐德的谈判谈了很久,这次在浙江省高院的主持下,双方都很有诚意,高层也都见了面。由于涉及到商业机密,赵国虹没有多谈,不过,她向记者肯定,在协议签署之后,正泰和施耐德之间在专利使用方面将会做进一步的交流。而代表原告正泰集团的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道臣则兴奋地表示,庭外和解是最佳结果,充分说明国内企业要勇敢维权。
省高院院长齐奇表示,法院能调解促成国际两大龙头企业的良性竞争,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最近几年,都是境外企业告我省企业侵权的比较多,这个案子的成功调解也说明,我省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同样越来越重视,我们自己现在也有更多创新技术,以后像这种案子也会在知识产权案中有上升的趋势。外企在中国的生产经营中,也要高度重视中国知识产权人的利益。
延伸阅读
我省企业知识产权案99%败诉
“95%以上的境外权利人、99.07%胜诉率。”这是昨天省高院公布的2008年知识产权案的两个数据,让人汗颜。
95%以上的境外权利人士表示,知识产权案中95%以上的原告都是境外的企业,他们来状告我省企业侵权,而他们的胜诉率居然达99.07%,这基本上反映了近几年我省知识产权案件的现状。
200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634件,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94件。其中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08年受理一审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07件,比2007年的119件增加了74%,而2003年才2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