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庭审时的吴英。
案卷要用小车推。
浙江在线04月17日讯
昨天上午9时30分,东阳“富姐”吴英涉嫌集资诈骗案,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涉案金额超过3.89亿元。
庭审围绕吴英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她收到的钱是否都用于公司经营等焦点,展开激烈辩论。
吴英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经过一天的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案情回顾
吴英1998年走出学校后,和姑姑学了一年的美容。第2年在东阳十字街开了美容店,后来又开了KTV、千足堂足浴,几年下来赚了1000多万元。
2006年,吴英连续在东阳开了8家公司,成立本色控股集团,并自任董事长。当年,吴英以36亿元身价,位居胡润女富豪榜第6名,同时她惊人阔绰的“砸钱”奇闻,引来全国关注。
2007年2月7日下午5时许,公安机关在首都机场将吴英抓获。2月10日,吴英因本色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拘。
同年3月16日,东阳市检察院批捕吴英。
2007年6月1日,案件移送东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8年2月20日,东阳市检察院以吴英涉嫌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东阳市法院提起公诉。
2008年8月21日,东阳市法院将案件退回东阳市检察院。
2008年9月18日,东阳市检察院以吴英涉嫌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报送金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8年10月27日,金华市检察院以吴英涉嫌集资诈骗罪,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吴英当庭翻供,称借钱是为公司经营
昨天上午8点多,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就挤满了人,包括新华社、央视在内的50余家媒体均派记者前来采访。
吴英及其相关涉案人员的家属,诸多关心此案的债权人、普通群众也赶来希望能旁听。
经过严格的安检后,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陆续拿到金华中院核发的“记者接待证”进场。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派出该院的浙江省检察业务专家、专职检委会委员卢岩修和公诉处副处长许达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进行。
9点25分,身穿T恤衫、长裤,扎着马尾辫、留着时尚BOBO刘海的吴英,被带上法庭。相比两年前“辉煌期”短发精干的样子,现在的吴英看上去消瘦不少。
公诉人对吴英举证后,吴英当场翻供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我借钱是为公司经营,不是为自己享受。”
而面对公诉人和辩护律师的提问,吴英的回答一直十分含糊不清、前后矛盾,似乎、好像、记不清楚,她这些字眼回答了大半部分的提问,并多次对公诉人的举证进行反问。
成立本色集团的资金,也是高息借来的
吴英的辩护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照东,为吴英做了无罪辩护。
他称,吴英的行为从本质上说是借贷,在整个借款过程中没有欺诈;其次,借款用于本色集团的经营活动,吴英本意不是非法占有这些钱,而是利用企业经营发展获得利润后再还款。
公诉方提出11笔诈骗事项,吴英对其中的借款人和金额并无疑义。
但杨照东提出,这11笔资金的来源人都是吴英的朋友,这11个人再向社会公众借钱,拿来借给吴英,责任并不在吴英。
对此,公诉方认为,法律本身没有就“朋友”和“公众”有明确定性,而且这些借钱给吴英的人,不少是在借款后才认识她的。
而吴英2006年成立本色集团时的注册资金,也来自高息借款,她创办的8家公司,在通过验资后,就把资金抽走了。
更重要的是,本色集团管理相当混乱,集团高层全部是亲友或同学,资金流向、人员招聘都很随意。3名股东分别为吴英的丈夫周洪涛、妹妹吴玲玲和吴英本人,但实际决策人就是吴英一人。
为什么办不盈利的公司
公诉人举证称,吴英给出的利息很高,1万元日息在35元以上,最高达50元。
“大多借款8个月的利息,就超过本金了。为支付借款的本息,吴英最后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公诉人认为,经营得再好的企业,也不可能获取这样超越借贷巨息的利润,没盈利点的公司为什么要办?明显是为诈骗。
吴英承认,她的确是利用后账付前账利息的办法,在借贷市场给自己创造良好的还息声誉。甚至还伪造了两枚“广东发展银行”的公章和一张4900万元的汇票,想获取融资担保公司的信任,但还没来得及用就被抓了。
“但我投资的产业都回报不错。做生意资金有限,才开始向民间借款的。”吴英说,她的高息借款体现在2006年6-8月,但到11月,资金链就出现问题。
“利息太高,公司是亏的,投资酒店的收益也不够支付借款利息。这是我没想到的。”吴英最后总结的话泄了底。
吴英在法庭上承认,至案发,她共向民间高息借贷9亿多元,还掉本金和利息6亿元左右,剩下的3个多亿,其余主要用于公司投资,包括宝石原石(2300万元),珠宝(1.2亿元),在湖北荆州、诸暨、东阳等地置办房产(1.4亿元),买汽车(1000多万元)等等。
但东阳市价格评估中心认定,本色集团的资产只值1.75亿元,负债两亿元。
她买了30多辆豪华轿车
为了说明吴英用高息借来的钱进行个人挥霍,公诉人举证,吴英的衣服、包包都是世界顶级品牌:3万多元一件小背心、7万多元一只的坤包、4万多元一套化妆品,58万元一块手表等等。
吴英矢口否认这些属于奢侈品,并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哪些物品属于奢侈品范畴。”
公诉人还举证,吴英一个饭局消费两三万元很平常,最多一次请客就吃掉了28万多元,还有一次娱乐消费也有20多万元。
同时,在吴英购买的30多辆轿车中,有宝马750、宝马X5、克莱斯勒敞篷车等豪华轿车,另有6辆奥德赛商务车。案发前,吴英还购买了一辆保时捷跑车。
量刑关键在于是否个人犯罪
起诉书指控,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个人或企业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从林卫平、徐玉兰等人处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涉嫌集资诈骗,金额总计3.89亿元。
杨照东对公诉人举证的那些没有票面证据、没有吴英本人核实认可的票面证据,以及本色集团的财产评估等提出了疑义。
吴英自刑拘后,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才最终被提起公诉。
杨照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两次起诉的变化,体现了包括罪名在内共3个方面的变化:其一,一审从基层法院改为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最高只能判15年,中级法院可以判到无期徒刑以上;其二,罪名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改为集资诈骗罪,前者最高刑罚是10年有期徒刑,后者如果是自然人犯罪则最高可以判死刑;其三,第一次起诉时认定单位犯罪,此次则删除并改为个人犯罪。
“这些因素的变化,对吴英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信号。”杨照东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