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4月17日电(吕雪莉、俞欣)浙江省将在龙游、岱山、遂昌三县开展乳腺癌、子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试点工作,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推开。
浙江在两年前实施了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开展了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全省2006年常见妇科疾病检查情况报告,宫颈癌发病率接近20/10万,在8年间上升了47%;2004年浙江省4个肿瘤登记处上报的肿瘤发病资料表明,女性乳腺癌发病率为33.02/10万,为女性恶性肿瘤发病率的首位。
研究表明,早期乳腺癌、子宫颈癌治疗后10年生存率可达90%以上,且可保留乳房及生育功能,与中晚期乳腺癌、子宫颈癌相比,其治疗成本明显降低。在我国,早期乳腺癌和子宫颈癌的治疗费用1至2万元,而晚期的治疗费用则高达10万元以上,癌症一旦转移,半数以上死亡。
浙江此次将要开展的项目试点,将通过开展户籍适龄妇女乳腺癌、子宫颈癌的健康教育干预活动和免费筛查工作,提高妇女健康保健意识,达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早期康复的目的。同时,改善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乳腺癌和子宫颈癌的诊断设备,提高医务人员对乳腺癌和子宫颈癌的诊治能力。
筛查对象为试点县户籍30至69岁妇女。试点地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筛查费用按《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支付;省财政已对试点县农村适龄妇女自愿接受乳腺癌、子宫颈癌筛查的,在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的基础上,按实际筛查人数给予每人70元的补助。浙江要求各试点县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并建立健全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