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7日讯
两个温州人,一唱一和,以“包夜”为名骗出6名坐台女,先抢劫、轮奸,后以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价格将她们转卖到上海一些美容按摩店卖淫。昨天,(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了这起性质恶劣的拐卖妇女、抢劫、收买被拐卖妇女案件。被告人戴建丰犯拐卖妇女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另一被告人周星杰犯收买被拐卖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去年3月27日夜,家住永嘉县的戴建丰和李纯清(在逃,另案处理)驾驶一辆帕萨特轿车来到了路桥一家美容店。秃顶的戴建丰头戴一顶鸭舌帽,配上一付黑色墨镜,一身大款打扮。一进店门,就派头十足地对老板娘说,要包一名小姐出去过夜。老板娘见此情景,收了300元“包夜费”后允其将坐台女朱某带出。谁知,两人一上车就变了脸。戴一把抢过朱某携带的手包,将包内的手机、现金、身份证等洗劫一空。然后,车子掉头往温州永嘉方向开。当夜入住永嘉瓯北镇一旅馆,并胁迫朱某同意为其卖淫挣钱。尔后,两人又轮奸朱某。次日下午,两人将朱某转至另一宾馆关押,并在当夜再次轮奸朱某。3月29日中午,两人和从上海赶来的“建南”等人(另案处理)商谈,以10000元的价格将朱某卖给“建南”等人,后逼迫朱某在上海浦东一美容店从事卖淫活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三四月间,被告人戴建丰与李纯清结伙,以出卖为目的,从临海市、路桥区、青田县的美容院或休闲中心以“包夜”为名拐骗了朱某、何某等6名妇女,以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在上海开美容店的被告人周星杰等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戴建丰与人结伙,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多名妇女予以贩卖,并奸淫被拐卖的妇女,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又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两罪并罚。被告人周星杰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被告人戴建丰系累犯(因抢劫罪被上海法院判刑12年,2006年5月才刑满释放),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据主审法官和警方介绍,这是一起性质十分恶劣的涉嫌拐卖妇女、抢劫、强奸、收买被拐卖妇女的团伙案件,作案人均是在上海开美容店的永嘉人。目前,除了本案的两个被告人和在逃的李纯清外,另外几名涉嫌收买被拐卖妇女等罪名的永嘉人已被上海警方刑拘,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