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0日讯
江西上饶人姜茂旺,在义乌携带绳索、刀具抢劫抢进了洗头城,胁持人质动静弄得不小,但开口索要却只是区区的500元人民币。4月14日,因犯抢劫罪,姜茂旺被义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1月2日20时许,姜茂旺携带塑料绳、工具刀窜到义乌市赵宅1区一洗头城假装要受害人朱某给其敲背。在敲背过程中,姜茂旺用工具刀顶住朱某的脖子,并拿出绳子叫朱某将自己的脚绑上,并向朱某索要人民币500元。后洗头城的老板娘黄某拿了500元人民币给姜茂旺。得手后,姜茂旺又将受害人施某胁持为人质想逃离现场。在反抗过程中,姜茂旺用工具刀划伤了施某的左脸及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