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2日讯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即日起在辖区内启动食品经营“一票通”制度,确保市民放心消费。
这一制度将从5月1日起全面推行。凡是批发商没有按规定向零售商出具食品销货凭证、或零售商不能出具进货凭证,工商部门将予以责令整改,不能按期整改的处以2千元到2万元罚款。
食品经营“一票通”票据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以及供(购)货者名称、地址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此举将明确与进货单位及零售商之间的经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