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2日讯
为有效拓展海内外客源市场,温州市旅游局出台《2009年温州市招徕外地旅游者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的对象是温州本地和客源地的旅游组织者。对于客源地市场组织旅游团队来温成绩显著的旅行社,每年根据组织总量与增幅,评选前5名,予以1万元至5万元奖励。对于本地旅行社,通过衡量全年组织入境游来温旅游的人数和增幅等,评选前5名予以1万元至3万元奖励。对一次性组织50人以上来温的旅行社,分别予以奖励,奖额最高2万元。对于主要客源地,旅行社通过媒体推广,取得实效,通过申请并经审核,予以宣传经费总额50%以下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