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2日讯
“啪啪啪啪”,左右开弓,一连就是4个巴掌,40多年来,还从来没被人这样打过,椒江的陈女士一下子傻了眼。等回过神时,她又气又急,拿出手机报了警。打她的是个年轻男子,姓徐,也是椒江人,29岁,出租车司机,跑路桥至椒江的专线。
4月19日上午8时许,陈女士乘坐金华至路桥的客车,在台州客运南站下车后,就碰到“热情”的徐某。“去哪里啊?”徐某见陈女士拿着手提箱,便冲上去拿。
“到椒江康平小区多少钱?”陈女士问。徐某说,15元。“到椒江都是10元的啊,太贵了。”说着,陈女士就想拉回自己的手提箱。徐某也使劲拉着,不肯放。双方争执了一会。就在这个时候,让陈女士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眼前的这个男子竟连续打了自己4个耳光,之后,就放下手提箱大摇大摆走了。陈女士报了警。
“当时自己头脑发热,太冲动了。”在路桥路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徐某这样解释打人的原因。最终,因涉嫌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徐某被路桥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3天。
据了解,强迫交易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设的一种违法行为,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其往往表现为行为人对被侵害人的身体施行强制手段或者殴打,如强拉硬拽、捆绑拘禁等,或对被侵害人实施暴力恐吓或者以损害名誉相要挟,致使被侵害人不得不购买或接受服务等。这种强迫交易的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经营者的平等交易权及交易自由选择权,而且强迫交易行为常常伴有暴力、威胁手段,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