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检察机关介入调查“4·27”火灾事故 起火房屋为无证“三合一”加工场
新华网杭州5月2日电(记者裘立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4·27”民房火灾事故,造成了两名3岁男童丧生。记者日前从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已提前介入事故责任调查,起火房屋为无证“三合一”工场。据悉,两名工场老板及房东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4月27日15时13分,消防部门接到报警称,瓯海区梧田街道一民房发生火灾。随后在近40名消防官兵的奋力扑救下,15时50分许,大火被扑灭,但是有两名3岁男童不幸在火灾中丧生。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四层砖混结构的“通天房”。“通天房”是当地对单间式住宅的一种叫法,即从一层往上均属于一户人家,整座(间)楼房上下只有一个楼梯,“通天房”是火灾隐患较大的房屋。“4·27”火灾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已迅速对存在类似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整改。
据检察机关介绍,该房东郑某于去年6月将此房屋出租给湖北人成某某和浙江丽水人夏某某,用做服装加工场:一楼为车间、厨房,老板自住;二楼缝纫车间,有25台缝纫机;三楼、四楼供员工住宿,共住18人,属政府明令禁止的“三合一”加工场,而且这还是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无证加工场。两名死亡的男童中,一人为加工场老板成某某的外甥,另一名为加工场老板夏某某的儿子。
火灾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