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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OL/1.22.95
松阳以“四个点”推动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

   浙江在线05月04日讯 (通讯员 叶燕 宋金贵)自2008年以来,松阳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村危旧房改造”作为落实市委提出的“农民六大增收目标”首要任务,按照“拆旧房、腾空间,建新房、抓配套”总体要求,着力撤并自然村、改造空心村、建设新农村,走出了一条既妥善解决农民建房难、又解决农村集约用地的新路子。截止目前,该县已有28个村实施了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5个村实施了“整村搬迁、下山脱贫”,156个自然村实施了“自然村撤并”,实现农民异地转移934户3242人。

  以关注民生为出发点

  切实解决“农民建房难、农村建房乱”的被动局面,实现广大农民群众“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有灾无虞”。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引导农户积极开展“拆旧建新”,旧房拆除后所盘活的宅基地全额返还给本村,用于村民建房的可不受当年度农村建房指标限制。对先行拆除旧房的农户住房有困难的,由村委会通过提供小户型安置住宅、临时周转房或给予租房补助、房屋置换等多种方式解决。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规定农户新建宅基地严格按规划标准执行,建房套型面积按三口之家不得超过75平方米、四口之家不得超过85平方米、五口之家不得超过115平方米,最多不得超过125平方米。同时将农村危旧房改造与推广应用节能节本型农村建房模式、新型农民住宅有机结合,鼓励农民原拆原建、建公寓式住宅、异地安置。对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中涉及县级财政应收取的行政性规费一律予以减免或返还,其他行政性规费以外的费用只收取工本费.截止目前,该县已安置拆房户763户、安置3231人、安置面积12.17万平方米。

  以统筹联动为切入点

  发挥政府主导和有关部门联动作用,坚持农民投入为主,政府投入为辅,加强与下山脱贫、整村搬迁、村庄整治、土地综合开发等各项民生工程的对接与整合。

  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县领导联系试点村制度,县四套班子领导及建设、国土部门班子成员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联系一个试点村。筹备设立农村危旧房改造扶持专项资金,建立农村建房户长效扶助机制,目前已累计投入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资金3000多万元。实行“代理制”、“联合一站式”审批,要求建设、国土部门简化审批程序,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及时做好管线的迁移和接入,金融部门对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小额信贷适当放宽条件,并给予政策倾斜和利率优惠。同时,以松古平原农村和山区中心村为重点,将农村危旧房改造与村庄规划、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相衔接,完善村庄建设规划,配套农村基础设施,加快村庄建设规划落地。通过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去年该县共有28个村局部调整了村庄建设规划,并配套建设了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使村庄布局和住宅设计更能体现山水特色、田园风光和人文景观。

  以尊重民意为着力点

  通过试点示范辐射,形成以点带面的局面,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热情,变“要我拆”为“我要拆”,为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营造“人和”的环境。

  把农村危旧房改造作为破解农民建房难的第一抓手,着力解决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少、建房用地指标落地难、农转用报批困难等难题,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明确村委会为农村危旧房改造的业主,农民为投资主体、实施主体、受益主体,妥善处理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农民和村集体负债,确保农民在农村危旧房改造中受惠得益。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先点后面、分步实施”的原则,让农民群众亲眼看见农村危旧房改造试点村的好处,确保赢得农民群众支持,有效推动农村危旧房改造深入实施。县委县政府还规定凡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但没有宅基地复垦条件的单体项目(以村为单位),其拆除旧房占地面积在3000—5000平方米、5000—1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以上的,对该村集体分别按规定标准给予奖励。建立复垦耕地地力培育激励制度,对复垦耕地在一年内已种植农作物的,按1.5万元/公顷标准给予奖励。经县政府批准实施整村搬迁的农民,分类给予补助;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整村搬迁的,在整合省、市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增加每人不少于1万元的配套资金补助。目前该县共签订拆迁合同3695户,拆迁3065户,拆除旧房面积31.8万平方米。

  以注重实效为落脚点

  坚持科学管理,重新规划和布局农村危旧房改造盘活的闲置土地,科学安排农民住宅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使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得到最大限度利用。

  盘活闲置宅基地调剂建房用地,对拆除危旧房和闲置房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安排用于农村建房和二、三产生产用地,有多余的土地复垦为耕地,实现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解决农民建房用地紧缺问题。该县已有718户农民通过农村危旧房改造盘活的闲置宅基地解决了建房用地,其中372户农民的新屋已顺利竣工。加强复垦指标的收储利用,结合宅基地整理复垦,对农村危旧房改造中利用多余的宅基地和整村搬迁产生的闲置宅基地复垦后获取的复垦指标,由县国土部门统一收储,统筹安排,解决城乡发展急需的建设用地。该县通过农村危旧房改造共完成农村宅基地整理复垦2410亩,新增规划建设用地11.22万平方米,并通过复垦指标市场化运作为新农村建设筹措资金。严格农村建房用地管理,明确农村建房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党政干部一律不得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等规定。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村庄占地范围内,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和耕地。强化对农民建房的日常管理,坚决制止、依法从严查处新“两违”现象的发生,并由县纪委监察局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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