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省政府发出“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
其中,全省将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和合理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2009年,浙江将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的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生每人每年35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550元。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的标准,也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350元。
浙江还将扩大中职学生的免费范围——从今年秋季开始,对年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交学费。
今年,浙江又有1万户以上的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而且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将达到300万平方米以上,因此浙江将能解决低保标准1.5倍以下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问题,同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住房困难家庭,也基本能买到或者租到经适房。
此外,浙江还将新建59万平方米“民工公寓”,并完成1.6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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