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8日讯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昨天绍兴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段学校“减负增效”工作的意见》,提出“减负”要“堵疏并举”,严控学生作业量、考试次数及补课,同时将重点转移到研究学生的个性发展,研究课堂教学上来。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段学校“减负”工作的底线,即确保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开齐开足,确保学生每天在校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时间,确保学生能有足够的睡眠和休息时间。
“意见”要求严格控制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总量。早上,初中不得早于7:50、小学不得早于8:20组织学生(包括住校生)参加早自修或上课;中午,必须保证学生至少有1.5小时的自主活动时间;傍晚,按时静校(初中静校时间每年4月1日到9月30日为17:30,10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为17:00,小学相应提前半小时)。学校不得组织通校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
要保证学生能有足够的睡眠和休息时间。保证初中生有9小时、小学生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时间,保障学生在法定节假日享有充分的休假权利。
严格控制作业。教师布置学生课外作业必须做到精选、分类、预做,不得超越教育部门审核同意的课本和教辅资料范围,以及利用其他教辅资料向学生布置书面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作业做到快评、全批;要建立班级课外作业监控、协调机制和申告制度。学生日作业量控制在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内。允许学有困难的学生适当少做或迟交作业,并对其加强个别辅导。
严格控制考试。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科目,规定每学期小学和初中只允许举行期中和期末两次全校性的考试;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按考试分数给学生排名次;高一级学校不得公布新生摸底考分数并给下一级学校排名次。
严格控制补课。义务教育段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集中文化课补习,不得组织和推荐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文化课补习。
绍兴市教育局有关人士指出,“减负”必须动真格,要建立健全“减负”工作的问责机制,把“减负”结果同教师的年度考核、评优、职称晋级等挂钩,对学生和家长意见大、不认真执行“减负”规定的教师,要严肃处理。各校的“减负”工作情况将同学校的年度考核、校长任用、行风评议挂钩。
绍兴市教育局还公布了“减负”举报投诉电话,以接受社会监督:85131455、85144291,网上投诉:http://www.sxsed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