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21日讯(通讯员 蒋孝辉)5月20日至21日,全国消防部队在杭州交流、推广浙江及各地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经验,部署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力争实现“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目标。公安部消防局王沁林副局长、浙江省金德水副省长出席并讲话。
浙江通过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尝试”和历练,以发挥消防志愿者的“酵母作用”等方式,用新理念、新构想牵引宣传方向,以行动力和实践力推升群众的消防安全素养。2006年底,浙江总队借助大学生暑期实践平台,与省教育厅、团省委、浙江工业大学联合发起“大学生消防志愿者”活动,3000余名大学生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山区和海岛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为提高全民消防意识、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11月7日,浙江省全面启动了“浙江消防志愿者行动”,重点满足“急需”,抓住“会操作、能示范、懂宣传”等关键能力素质培养。
目前,浙江省11个“消防志愿服务总队”、163个消防志愿者服务队,拥有129815名消防志愿者,宣传人员还渗透到了杭州的腰鼓队、嘉兴老年自行车队、台州三门的“更夫队”等民间组织,宣传的触角正不断地伸展。
浙江省政府出台的《浙江省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了由宣传、公安、教育、劳动、民政、工商、安监、文化等部门联动机制,扭转了消防宣传唱“独角戏”的局面。在宁波,安全教育被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范畴,按照初中阶段每名学生必须完成4次以上学校综合性安全演练、安全常识学习和参加自救互救技术等,实行综合测评不达标不能升入高中学校的制度。中国计量学院,将消防教育纳入学生体育项目必修课,实施学分体制改革,每位学生每周必须进行消防安全逃生知识、技能课堂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并按照2个学分标准直接与学生能否顺利毕业相挂钩,成立了浙江首所“火灾逃生教学示范学校”,开辟了宣传教育的新途径。
作为一个新宁波人,徐义胜在2007年8月21日的一起出租房火灾中,冲入火海救出了两名被困儿童,但自己全身却被80%二度烧伤。今年3月9日,全国首支以他名字命名的消防志愿服务队——“义友”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在宁波北仑成立。诸暨市次坞镇西湖口村的老家里,69岁的吕迪新,从机关退休后他便踏上自行车,用五六年时间跑遍了全省3864多个乡镇街道,义务宣传消防知识,行程4万多公里,可以沿赤道绕地球整整一周了。
下一步,全国消防宣传工作将以宣传贯彻《消防法》为契机,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构建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格局。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团体落实消防宣传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工作机制。按照消防法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团体明确消防宣传责任,形成“部门带动系统、单位带动个人”的宣传模式,协调宣传、教育、广电、文化、民政、安监、旅游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继续坚持以“五进”为载体,发挥乡村干部、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等人员的作用,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乡村、学校、家庭,通过运用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着力宣传《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预防和扑救初期火灾、逃生自救基本知识。运用电影、电视剧、戏曲、歌舞、文学作品等文化载体,通过居(村)民自治章程、乡规民约、风俗习惯、村务公开、农村广播、文艺演出、刷写张贴标语等形式,利用文化馆、图书馆、电影院、社区文化站、广播站、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指导乡镇干部、消防志愿者、消防辅导员等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为城乡居民家庭,特别是老、弱、病、残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获取消防知识提供主动、热情服务。
在中小学校突出消防知识和技能教育,消防知识课堂教学要不少于两个课时,每个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开学初、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专题消防安全教育,力争使每一个三年级以上的学生通过课堂教学和消防实践活动。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过程中,都有对本单位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的责任和义务。经过省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社会中介组织或个人,以及依法成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具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教学场所、训练场地、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以及一支与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也应该鼓励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同时,要加强管理,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推进消防大教育、大培训,更加扎实有效地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重视对农民工和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援助。全国各消防总队分管领导和宣教中心主任(宣传处长),铁道部、交通运输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和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宣传策划专家组成员等代表实地参观了杭州少儿社会体验中心、消防主题公园,嘉兴海宁盐官镇、宏达学校等消防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