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1日讯
20日下午,“5.16”德清涉警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胡子荣经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5月16日晚,德清县武康镇发生一起涉警伤害案件。案发后,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和市县公安局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月16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胡子荣驾自备车独自回家途经武康镇贵和街,因潘晶(某公司工作人员)驾车接人时将车停于胡回家的通道口,造成胡无法通过,胡与潘交涉,双方发生争吵并扭打,过程中,潘被打,倒地昏迷,胡遂报警,后将潘送往医院。经调查,胡当晚未饮酒;经检验,胡事发时血液中无酒精成分。
事发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抢救伤员,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严肃处理,决不袒护任何犯罪行为。德清县于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全力救治伤员。目前,对伤者的抢救仍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