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发生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一起医疗纠纷最后终于有了定论。5月22日,记者从当湖街道司法所了解到,经司法服务平台调解,该起纠纷得到顺利调解,调解结果认定,该事件不属于医疗事故,因考虑到患方生活困难,医方出于人道主义给予患方一定的经济补助,患方赔偿因过激行为而造成的医方财产损失。
5月10日上午,患者江某因工伤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医方诊断患者左肱骨骨折、左桡神经断裂伤和左前臂皮肤大块撕脱伤,后经患者及其家属同意,于当天下午实施了手术治疗并获得成功,在患者10天住院恢复期间,医方对其每天进行身体检查和监护,患者身体状况良好,至5月20日,患者手功能得到基本恢复,精神状态良好,准备近日内出院。
当天下午1时40分左右,患者下床上厕所,在回病床时突然出现胸闷、气急、全身出冷汗的症状,并在极短的时间内停止了心跳,医方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组织医务人员抢救,并采取措施向患者输氧,进行心电监护,实施心肺复苏术,经1小时20分钟奋力抢救,于15时因抢救无效宣布死亡,并诊断为“猝死”。
为了安抚死者家属伤感和不解情绪,医方当场向死者家属进行耐心解释,以告死因,并出于向死者家属负责的态度,提出进行医疗鉴定,以公证其死因,但患方却不愿进行医疗鉴定。此后,医方主动多次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协商,但都收效甚微。当天下午6时许,患方采取过激行为,辱骂医务人员,并当场摔打血压仪、电脑、打印机、监护仪、冰箱等医疗器械及医疗用品,造成医方财产损失。后经劝阻协调,双方同意提请司法调解。
小贴士:猝死也叫急死,多因心脏病突发致死,多数人“猝死”无明显预兆,貌似健康的人或病情经治疗后稳定或正在好转的患者,在很短时间内发生意想不到的非创伤性死亡,往往来不及救治,因此称为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