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5日讯
近日,宁海人陈某因涉嫌抢劫被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初,陈某的弟弟结交了一名葛姓女孩,两人很快热恋起来。作为哥哥,陈某很不喜欢这个女孩,不希望她嫁入家中,便决定给弟弟“把关”,阻止两人继续交往。 一次聊天中,陈某听到弟弟提起葛某戴有金项链、金手镯等首饰,顿时联想起自己一年前被歹徒抢去一条项链,对这个女孩更加厌恶了,便决定以抢劫的方式吓走女孩,顺便“抢回”一根项链。 今年2月2日,陈某一家人在家吃晚饭时,葛某打来电话,让他弟弟去城区约会。陈某听到后,觉得下手的机会来了,饭后立即准备了帽子、刀等作案工具,赶去弟弟的约会地点。 很快,陈某来到宁海县跃龙山公园,找到葛某,不料他弟弟也已到了。陈某将计就计,套上毛线帽遮脸,拿刀对葛某实施抢劫,顺便抢了自己的弟弟,共抢走手机、现金、项链等价值6500余元的物品。 陈某弟弟不知道是哥哥作案,带着女友报警。不久,陈某落网。